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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

2014-12-04陆轶之

理论月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列宁俄国资本主义

陆轶之

(河南工业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经典作家都有一个优秀的理论品格,即既不盲目迷信前人的“理论”,也不把自己的理论当教条,而是能够随着时代和客观环境的改变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初的立论基础是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是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他们针对印度、俄国和中国提出了“东方社会发展理论”,提出了把他们的理论同东方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新课题,“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社会主义是他们理论的新发展。列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时代主题的变换和俄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新的帝国主义理论。列宁进而明确指出在帝国主义时代在资本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一个国家也可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捍卫苏维埃革命果实,他采取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卫国战争后当发现这一政策并不适合苏维埃俄国的现实时,很快又推出了新经济政策。毛泽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但是当实践证明城市革命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时,他开创性地带领中国人民走上“农村包围城市”、“工农武装割据”、“土地革命”的农村革命道路,最终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民主革命胜利后,毛泽东又领导中国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根据中国国情创造性地推出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道路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的政策,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国情很好的结合了起来。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又探索和提出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思想。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领导人在新时期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推向深化和具体化。

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看,经典作家都是把前人的理论当作“行动的指南”的典范,他们在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本国实际相结合的本国化、民族化、大众化上的做法上具有共同的特点,都在身体力行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国化、民族化和大众化。逻辑上,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发展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本国实际相结合的开端,以毛泽东、邓小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这既是他们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导师的优秀理论品格为榜样,同时又是他们自身一以贯之的优秀理论品格的具体体现。

一、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东方社会发展”理论

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前后爆发的1848年欧洲民主革命很快失败,使得密切关注这场斗争的马克思恩格斯认识到欧洲反动势力暂时还过于强大,虽然欧洲无产阶级已经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但是他们开展革命的条件尚未成熟,因此他们把研究的注意力转向了东方。在东方他们首先把研究的视角聚焦在了印度。在对印度社会状况的研究中,他们发现“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钥匙。”[1](p256)印度社会的突出特点是有一个强大的居于上层的专制国家管控和远离权力中心的下层农村公社与土地公有的浑然一体的社会结构,上层权力中心对国家实行严密控制和管理,但是由于势力所不及,以农村公社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广大农村则相对独立和封闭,“在印度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方面,印度人民也象所有东方各国的人民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给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 ”[2](p66)这种半松散的东方村社制度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他们认为这种以土地公有为核心的东方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形成和尚存的一种“特殊”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值得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19世纪60年代后期,马克思恩格斯的视线逐渐转向了俄国。这不仅因为俄国也存在农村村社制度,而且还由于俄国已经拥有一个在印度还没有的相对强大的革命派,同时这个革命派还把自己的主张付诸于行动。1861年沙皇改革后,虽然俄国在名义上废除了农奴制,但是种种苛刻的限制条件使底层劳动者根本没有得到任何保障和权利,这导致极端失望的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逐渐分化,形成了两个主要的派别,即民粹派和自由派。这两派针对沙皇制度和俄国未来的前途展开激烈的辩论,民粹派认为沙皇制度是阻碍俄国进步的一个极端落后腐朽的制度,应该推翻它。由于俄罗斯存在强大的农村公社和土地公有制度,因而不需再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但是自由派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的阶段,因而俄国的前途必须是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

俄国民粹派和自由派的争论引起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注意,他们一方面开始深入研究俄国社会状况,另一方面和民粹派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经过慎重而细致的研究后,他们对民粹派的观点给出了有保留的支持,赞成他们关于俄国农村村社特点和发展前途的描述以及支持他们的革命热情,但是对他们不愿做任何艰苦的准备,仅凭革命激情就高调进行革命行动——比如刺杀沙皇——的做法持不赞成的立场。因此寻找俄国革命的正确道路也就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当务之急,于是他们再次回来深入研究相关文献资料和俄国的社会现实。

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认为,俄国农村公社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农业公社’不同于较古的类型的公社的某些特征。首先,所有较早的原始公社都是建立在公社社员的血缘亲属关系上的;‘农村公社’割断了这种牢固然而狭窄的联系,其次,在公社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已经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可是远在引入农业以前,共同的房屋曾是早先各种公社的物质基础之一。最后,虽然耕地仍然是公有财产,但定期在农业公社各个社员之间进行分配,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俄国农村公社的特点和现状表明,这种社会组织和生产方式正处于过渡阶段,它非常有可能向私有制的方向发展,“但这是不是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农业公社’的发展都要遵循这条道路呢?绝对不是的。‘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 ”[3](p460-461)1861 年改革后,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加速,农村公社面临两个发展前途,但是显然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在增大,因此要挽救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就必须发动一场社会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4](p469)俄国革命的成功不仅可以保住农村村社这种公有制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俄国革命和欧洲革命是相互影响和配合的,“只要俄国一发生革命,整个欧洲的面貌就要改变”。[5](p134)俄国革命的成就将会支持和帮助欧洲革命,欧洲革命爆发及其胜利,反过来又支持了俄国革命,这样俄国和欧洲革命相互配合又相互帮助,是实现欧洲大陆革命成功,并最终实现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原因,与欧洲不同的是俄国革命的成果将是直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因此,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6](p465)至此,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了“东方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理论”。

“东方社会发展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针对印度、俄国和中国等东方落后国家开展民主革命以及未来走上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阐述,这一理论很好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这些国家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实现马克思主义一国化、民族化。马克思恩格斯用具体行动体现了他们自己就是对待他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只是行动的指南”的典范。

二、列宁主义把“东方社会发展理论”更加深化和具体化,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十月革命的胜利及苏维埃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世界进入帝国主义时代以后,各列强间的关系更加紧张,而各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也更加激化,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发展理论”也走到了它的临界点,现实情况是这一理论在实践中若不成功即面临失败的境地。以列宁为代表的一批革命导师和理论家在更深入地研究这一理论的同时,更多地把它与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使它更加具体化、实践化与可操作化,从而完善和发展它,把它发展到列宁主义阶段。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帝国主义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帝国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俄国更容易取得革命胜利,俄国有一定发展的工人阶级和农村公社及土地公有的基础,无产阶级政党更容易领导工人和农民变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在帝国主义国内阶级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国际敌人将会受到其国内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牵制,从而有利于俄国革命,反过来俄国革命又能够支持帝国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俄国革命成功后的首要任务是抓紧发展社会生产等等。

敏锐地把握到革命形势已经到来的列宁等革命导师,在俄国积极领导革命行动,但是革命不可能是简单的事情,正如他1917年在《给瑞士工人的告别信》中指出:“俄国是一个农民国家,是欧洲最落后的国家之一。在这个国家里,社会主义不可能立刻直接取得胜利。但是,在贵族地主的大量土地没有触动的情况下,在有1905年经验的基础上,俄国这个国家的农民性质能够使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具有巨大的规模,并使俄国革命变成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序幕,变成进到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级阶梯。 ”[7](p90-91)这是革命的第一步,但是却是必经的一步,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前提,它将揭开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大幕。“这种变革本身还决不是社会主义的。但是它会极有力地推动全世界的工人运动。”“俄国无产阶级单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胜利地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但它能使俄国革命具有浩大的声势,从而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极好的条件,这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这样,俄国无产阶级就会使自己主要的、最忠实的、最可靠的战友——欧洲和美洲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易于进行决战。 ”[7](p90-91)

列宁的这一思想和实践显然是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发生”思想。但是十月革命胜利后欧洲革命高潮很快消退的事实表明,各国革命同时发生有可能,但是同时胜利却不具有客观条件,因此各国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相互支持就不会出现。作为伟大导师的列宁已经预见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在革命以前,以及在革命以后,我们都是这样想的:或者是其他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立刻或至少很快爆发革命,或者是与此相反,我们非失败不可。尽管有这种想法,但我们还是尽力去做,以便在任何情况下保存苏维埃制度,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为了自己,而且是为了国际革命。 ”[8](p467)于是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实际提出了“一国革命胜利论”,在资本帝国主义包围和念念不忘试图封锁与扼杀情况下的社会主义,必须抓紧时间进行社会主义政权建设和快速的恢复和发展生产。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很快就被列宁发现不适合于当前的苏维埃俄国客观情况,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加变通的完全套在俄国,实践证明是不可行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与俄国现实相结合,实现俄国化。在世界共运史上,列宁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本国化、民族化、大众化的第一人。

列宁很快就推出了新经济政策。在欧洲革命风暴逐渐平息后,列宁已经认识到过去被寄予厚望的俄国与欧洲革命互相配合与帮助的情况眼前已经不太可能出现,因此俄国必须独自发展自己的社会生产。鉴于俄国社会生产力落后的现实,利用资本主义的某些生产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德国革命迟迟不诞生,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学习德国人的国家资本主义,全力仿效这种国家资本主义”。[9](p280)这好像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后的一种后退,但是情况并不如此简单,有时后退是为了更有力的进攻。正如列宁早就指出的那样,“发展似乎是在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10](p584)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情况下,利用某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社会生产,本质上是为俄国过去落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力补课,但是最终结果是壮大了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实力,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临时举措,当然它以不损害新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前提。

列宁的具体做法是借鉴资本主义的具体生产方法,特别是组织生产的技术和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设备,把这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同苏俄的先进社会生产方式紧密结合并使无产阶级劳动者熟练掌握它,“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面临的任务,简单说来就是,我们应当在全国实行泰罗制和美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科学方法,把这种制度同缩短劳动时间结合起来,同利用新的生产方法和劳动组织方法结合起来,而丝毫不损害劳动居民的劳动力。”这就是在消灭了资本主义制度后又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这里充分体现了列宁作为革命导师的伟大之处,他不但是一位伟大的理论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战略家和实践家,经过短短的几年观察,他已经认识到俄国的具体国情同马克思主义理论立论基础之间的差异,因此在资本主义列强封锁与包围的形势下,单单依靠苏俄自身的力量难以快速恢复和发展本国社会生产,“没有外国的装备和技术援助,我们单靠自己的力量就无法恢复被破坏了的经济。 ”[11](p.17)因此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引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设备甚至资金,但是在当时严重敌对的国际环境下,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必须对他们做出较多的让步,所以把苏俄的国有资产对国内外的资本主义企业实行诸如租让、租借以及合资等形式的让步是有必要的,“不实行租让,我们就得不到设备精良的现代资本主义技术的帮助。不利用这种技术,我们就不能在石油开采这种对整个世界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部门里为我们的大生产打好基础。 ”[12](p109)

这样,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俄国的具体革命与建设实践完美的结合起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俄国的具体化、实践化、民族化和本国化,把她发展到了列宁主义的新阶段,为世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做出了光辉的榜样,用胜利的实践诠释了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他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只是行动的指南”的正确性,为以后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国家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本国化、民族化提供了伟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1919年3月,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于莫斯科成立。此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推广到中国就成了列宁和共产国际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代表刘绍周、张永奎参加了共产国际的成立大会,这表明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和共产国际对中国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共产国际成立后的第二年就派维辛斯基等人来到中国,同中国国内的马克思主义者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协商建立中国共产党的问题。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在中国共产党的强有力领导下,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促成中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三、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当时的领导人囿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没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寻找合适的革命道路,而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苏俄革命经验照搬到中国,给革命造成较大的挫折和损失。直到遵义会议以后,毛泽东在党内的领导地位才逐渐被确立,此后毛泽东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民族化和大众化。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革命胜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

早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经认识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加鉴别地套在中国社会,革命很难成功,因为中国国情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别于旧沙俄。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由于无产阶级力量弱小,中国革命的动力和参加者主要是农民阶级,“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农民问题,而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土地问题”。所以中国革命的复杂性要远超过欧洲和苏俄,如果不对中国国情加以鉴别,则革命很可能就会走上右的或“左”的错误道路,事实表明在党经历的不太长的历史过程中这些情况已经多次出现。

认识到这些问题后,毛泽东坚决纠正过去那种不加鉴别就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套在中国革命上的错误,指出“我们有些同志有一个毛病,就是一切以外国为中心,作留声机,机械地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东西搬到中国来,不研究中国的特点。不研究中国的特点,而去搬外国的东西,就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 ”[13](p407)根据中国的国情,事实也已经证明,城市革命是走不通的,所以毛泽东很快就率领工农红军开辟了农村革命根据地,这是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但是在土地革命时期,当时的领导人又犯了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照搬苏联经验,扩大了打击范围,这给党和革命事业都造成了损害。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所犯错误的原因,高声疾呼马克思主义“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14](p534)一次又一次的错误和挫折教育了全党同志,同时毛泽东等领导同志又适时地开展了全党整风,使人们认识到党内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危害,使人们的思想统一到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3](p534)中,我们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中国化、民族化、大众化。

在人们的思想统一后,中国革命就走上了胜利的征途,在毛泽东等领导人的领导下,中国革命就焕然一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一经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就使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产生了新民主主义的整个历史阶段。”[15](p109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充分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符合中国国情、能够正确地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真理。

(二)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重大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需要一个过渡,这里的共产主义指的是它的第一阶段,即后来被列宁称作社会主义的阶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将这个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又称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向新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无产阶级经过阶级革命已经取得国家政权,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已经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国家权力,实现对经济基础的掌控。无产阶级在这个过渡时期里,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方法,将国内的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和交换领域一步一步地集中到国家手里;经过这一系列行动,当国内的全部资本、全部生产资料和全部生产都集中到国家手里的时候,国家就转变成了由没有阶级差别的自由人组成的联合体,它以社会的名义,将全部资本、全部生产资料和全部生产自行转变成为归整个社会所有。这时,在国家内就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新的无阶级社会——全社会公有制社会第一阶段—到来了!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非常美好,但是他们并没有条件把它付诸实践。十月革命胜利后,随之而来的三年卫国战争迫使列宁不得不采取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以在苏维埃政权下的生产资料国有制、余粮收集制、产品配给制(消灭商品和取消货币)以及义务劳动等为主要内容。但是卫国战争结束后,很快就出现的经济崩溃和农民、甚至士兵起义,使列宁认识到在苏俄现实的以小农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国情下,试图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是不现实的,“我们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励,我们首先激发了人民的普遍政治热情,然后又激发了他们的军事热情,我们曾打算用这种热情直接实现与一般政治任务以及军事任务同样伟大的经济任务。我们原打算(或许更确切地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 ”[16](p39)

这充分体现了列宁作为伟大革命导师勇于承认错误的理论勇气和胆魄,但是问题很紧迫,它必须很快被解决。列宁很快就从苏俄社会发展现实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他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苏俄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推出新经济政策。列宁认为在小农的苏俄,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基础——工业,“增加财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的和唯一的基础只有一个,这就是大工业。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的大工厂,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而对于一个农民国家来说就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了。 ”[17](p399)但是现实情况是发展工业就不能完全排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了发展生产,现在还不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的时候,而是要在一定程度上发展资本主义,这算是一种后退吧,但它却是必须的后退。因为列宁已经感觉到直接过渡的危险,甚至把它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群众已经感到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的分配,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只去完成一些比较容易的任务,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 ”[18](p380)

巩固苏维埃政权,发展国家经济,必须加强与农民阶级的联盟,因此列宁认为当前的形势不是消灭农民的小资产阶级属性,而是要满足他们的利益和需要,保证他们的自由生产。“为了巩固苏维埃政权,无产阶级必须与农民结成联盟,而在经济建设时期,这一联盟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的联盟。为此就必须从满足广大农民的经济要求出发,尽量改善农民的处境及巩固小农经济的基础!”[19](p47)为了强调这一主张,列宁甚至认为“如果某个共产党人,空想在三年内可以把小农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根源改造过来,那他当然是一个空想家! ”[20](p205)“我们必须善于采取满足农民经济要求的办法,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农民的经济状况。当我们还没有把他们改造过来的时候,当大机器还没有把他们改造过来的时候,就应当保证他们有经营自由! ”[21](p177)

对于商业,列宁认为在当前情况下,不但要允许其发展,而且苏维埃政权应该尽可能的为它们创造发展的条件,特别是以下两个条件:“第一,需要有一定的周转自由,需要给小私有主一定的经营自由。第二,需要供应商品和产品!。 ”[22](p206)当然,资本主义仍然存在种种弊端和危害,我们现在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暂时利用它的长处,最终我们还是要消灭它,现在允许甚至帮助它发展,是为了最终消灭它而帮助它,这非常富于辩证性,条件是它的发展要受到苏维埃国家的约束和调节,“无产阶级国家只要不改变本质,在一定范围内,在国家调节(监察、监督、规定形式和手续等等)私营商业和私人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是可以容许自由贸易和发展资本主义的! ”[23](p155)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既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和论述,又在中国顺利、和平、稳定的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保证了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如果说列宁实行的是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迂回过渡的话,那么毛泽东则是立足于中国实际,实现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方法。毛泽东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虽然中国还有较大成分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以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但是由于我们已经拥有比较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以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因此已经基本具备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故此,中国共产党制订了被简称为“一化三改”的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随即在中华大地上全面推开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又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详尽规定了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方法、步骤等问题。根据中央决议精神,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坚持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在改造中坚持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其他中农,由限制到逐步消灭富农剥削的农村阶级政策。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已占其总数的91.7%,产值占全国手工业总产值的93%,全国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则在坚持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设想,采用对资本主义和平赎买的方针,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利用、限制、改造和对资本家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推行下去。具体做法包括从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的初级形式(1953年底前)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1954年后)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的99%,私营商业的82.2%分别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是在坚持消灭资本主义、消灭剥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使用灵活的方法,顺利地实现了由低级到高级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第一次消灭阶级剥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人人平等,同时又没有导致大规模的社会动荡,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社会财产损失,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创举,实现了列宁设想过但未能实现的对资本主义的和平赎买的政策。

(三)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是毛泽东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后重大贡献

中共八大后,毛泽东结合中外各国,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经验教训,敏锐地认识到苏联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存在重大弊端,我们应该探索适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特别指出“不要再硬搬苏联的一切了。应该用自己的头脑思索了。应该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18](p7)

鉴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论十大关系》中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国防、民族等各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由此可见,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和规律进行了全面和相当深入的探索,这些无疑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即便对后来的改革开放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毛泽东深入探讨并论述了有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问题,这涉及到一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改正了一些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有关错误认识,同时在实践的基础上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完善了一些新的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即使是在今天对我们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在新时期,以邓小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以及国际环境的变化,敏锐地把握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脉搏,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并在实践中继承、完善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更深刻的中国化、民族化和大众化。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经典作家都曾经提到过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但是这些社会发展阶段理论或者没有经受社会建设实践检验,或者脱离社会实际。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表明,我们当时建立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生产关系是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我们对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过高了。

以邓小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细致而慎重的思考,提出了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现实国情紧密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和研究中国与世界发展的客观现实,找出中国社会发展同世界发达国家发展的差距及产生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后得出的正确理论。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我们今后的一切工作都应该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工作都应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而不应脱离这个客观实际。事实表明,在初级阶段理论指导下我们党所采取的一切重大举措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这一理论正确性的最好注脚。一些外国执政共产党也接受并把它与本国实际相结合,运用于本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而且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表明这一理论具有一定的普遍真理的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它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同时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民族化和大众化。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发展经济。由于新中国建立时的特殊国情,所以我们需要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发展生产。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苦探索,最终于1992年前后,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这一理论突破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认识,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既可以发展单一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形式,也可以发展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形式,这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现状;这一理论还纠正了过去人们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具有社会属性的误解,认识到所谓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本身并不具有社会属性的性质,它们都只是社会资源的一种调节手段,因此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市场经济来发展社会生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大大释放了中国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表明这一正确理论的巨大威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形态的宏观计划性、社会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等理论,又把她同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紧密结合起来,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进一步深化,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150多年后,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设想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7]列宁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8][16]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9]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0]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2]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5]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7]列宁文稿: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18]吴冷西.忆毛主席[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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