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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的运用研究

2014-12-02张艳秋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4年10期
关键词:跌价损益会计信息

张艳秋

摘要: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能否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投资者的正确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资产的定义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单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对那些预期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都不能再作为资产来核算和列报。新会计制度对我国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资产虚增现象,进一步扩大了谨慎性原则的实用范围,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在原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等四项准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这四项减值准备。而且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企业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如对于坏账准备,原制度规定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提,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账,固定资产也存在类似情况。这些都是导致企业资产不实的重要因素。新制度规定,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比例均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这样就能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有效价值,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提供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例如:待摊费用原制度规定在1年内分期摊销,新制度规定所摊销的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原制度规定批准前列示于资产方,经过批准后才能结转为当期损益,新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在年末结账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允许列示于资产方。开办费原制度规定5年内摊销完毕,新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二、从收益确认的角度看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高估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例如:短期投资所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益,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不再作为投资收益确认当期损益。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对于使用借款购置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利息资本化的时间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不再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为标准,避免了企业以是否办理竣工决算为由,拖长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时间,虚增当期资产和利润,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三、谨慎性原则的局限性

首先,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本期的利润稳健了,后期的却不稳健。比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可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其次,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在没取得发票账单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怎样计算确定,折现率选用多大,都需要看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高低。谨慎性原则具有主观和不可验证性,易被滥用极大地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企业经营者更加容易地调节年度损益,均衡股利分配甚至逃避税款。

四、谨慎性原则的改进思路

首先,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范围,促使各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寻找一个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谨慎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缺陷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其次,推行谨慎性原则要循序渐进,由于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工作各个方面,设计到各方面利益关系,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会减少企业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监管,在非上市公司执行谨慎性原则时,制定若干事实细则和操作指南,循序渐进逐步有计划地进行。再次,提高会计人员职业水平和判断能力,加强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会有求真意识;应系统地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练好扎实的基本功;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

总之,在我国实行谨慎性原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谨慎性原则运用过程中把握好“度”的问题,只有适度运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

参考文献:

[1]李玉华.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梁春喜.试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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