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弱”
2014-11-24邱伟华
人大研究 2014年11期
关键词:监督
邱伟华
乡镇人大监督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如,评议基层所站是乡镇人大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乡镇人大身处民主法制第一线,对法律实施和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监督及时;乡镇人大直接面对民众,知民情、懂民意,能够真实、具体地反映民众意愿;代表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代表效应对促进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等等。但乡镇人大监督工作也有其薄弱点,主要表现在监督成效不明显、监督意见难落实以及乡镇人大工作的威信未完全树立,等等。具体分析如下:
一、乡镇人大监督的最大弱势在于监督力量的不足
首先,监督力量的薄弱表现在代表的力量不足。乡镇代表的力量不足可用“软、弱、涣、散”四个字来形容。“软”表现在大部分代表的主动作为不够。乡镇代表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参与性不强。在监督过程中,敢于向被监督对象提出质疑的代表少,有时会因怕得罪人,而使原本应该纠正的错误维持下去。“弱”表现在代表的综合素质不高。乡镇人大代表在政治素质、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文化素质、思考问题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组织纪律性、公益意识等方面表现较弱。代表大多来自农民群体,具有分散性、个性强、现实主义浓厚的特点,与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期望值还有差距。“涣”表现在闭会期间代表外出的多,在位不在岗现象比较严重。代表属兼职,考虑自身的生计问题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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