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一号命令”辨疑
2014-11-22严可复
党史纵横 2014年8期
严可复
所谓“林彪一号命令”也被称为“林副统帅一号战斗命令”或“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号令”,是指1969年10月中旬林彪通过军委办事组发给全军的一个战备命令。1969年10月17目,林彪向其秘书口述了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六条紧急指示。该指示通过当时的中央军委办事组组长、总参谋长黄永胜召集军委办事组开会传达,并由作战部参谋人员按照“林副主席关于加强战备的紧急指示”做了整理及编号。“九一三”事件以后,该命令作为“林彪篡党夺权的一次预演”被定性,中央文件中提到“号令下达后的第二天,林彪采取‘电话记录的形式向毛主席报告。毛主席当即指示:烧掉。林彪、黄永胜等慌了手脚。”这表明毛泽东当时就对这一战备命令表达了不满的态度。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毛泽东的不满,却至今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不少文章在探讨这一问题时都将其归因于“冠名”,即所谓“第一号”的表述上,认为这是造成毛泽东不满的主要原因。对此,本文认为“冠名”问题并非“一号命令”引发毛泽东不满的真实原因,不管是故意还是疏忽,“一号命令”的实质是对军事指挥权限的僭越,引起毛泽东的不满是理所当然的。
“一号命令”事先未得到毛泽东的同意
林彪的这一紧急指示,事先是否向毛泽东汇报过,目前存在两种说法。最权威的说法,是1971年12月7日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中所说的:“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林彪趁毛主席不在北京,擅自发布所谓‘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调动全军进入战备状态,这样的大事,竟不请示毛主席、党中央,实际上是一次篡党夺权的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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