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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扯淡”的札记和随想

2014-11-17张三夕

西部 2014年9期
关键词:法兰克福鲁迅

张三夕

去年五月曾参加好友孙兄的生日聚会,孙兄提到哈里·G·法兰克福(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论扯淡》一书中一个精到的看法:“当一个人因为权力和地位的关系而对他不熟悉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扯淡就开始了。”

为了对这个看法做一点分析,次日上午,我就找了一本《论扯淡》来阅读,该书系南方朔翻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这本只有一万多字的小书因切中“某种社会病”、“语言思想病”而风靡美国。卷首有赵汀阳序,他在序里概括了法兰克福教授区分“说谎”与“扯淡”的意义,分析了扯淡与无稽之谈的关系,颇有见地。赵汀阳指出扯淡的危害不仅在于法兰克福说的反真相,还在于反价值,“扯淡会消磨掉人类严肃说出的各类价值,进而解构各种具有价值的事情和生活”。赵汀阳也承认:“生活需要扯淡,没有扯淡的生活是尴尬的。”诚如赵汀阳所说:“如果不扯淡,各种宣传工作、各种作秀、酒会联谊、会议饭局,甚至朋友交往就进行不下去。”赵序最后指出:“关键是,扯淡必须有界限,总有些事情是不能扯淡的,不能扯淡的事情就不能扯淡。在严肃的问题上进行貌似严肃的扯淡是无比可怕的,它会毁掉精神和情感,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教授和学者们以‘学术规范’为名进行没完没了的‘合法的’扯淡,以无聊琐碎甚至弱智的学术扯淡冒充高尚的精神事业,规范扯淡对思想学术的伤害几乎不亚于文艺晚会的小品对心灵的伤害。”

尽管我不大认同赵汀阳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扯淡”,但我觉得赵先生对扯淡危害性的提醒还是值得国人重视的。由此,我认为应该思考当下中国人有些什么样的扯淡形式及其后果。中国人当下的扯淡形式,除了小品外,还有各种空话、套话、官话和“忽悠”。“忽悠”与“扯淡”两种形式实在值得好好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我想用扯淡的程度来分析国民性也许是一个很有用的尺度,如德国人、日本人是较少扯淡的民族,而中国、美国则是较多扯淡的国度。

《论扯淡》开宗明义:

在我们的文化里,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人在“扯淡”。

这点谁都明白。每个人都有份。但我们却会认为这种情况是理所当然的。

大多数人都相信自己有能耐分辨出谁在扯淡,不会被人糊弄,因而人们并不真正关注这一现象,也激发不了持久的讨论。

因此,什么是扯淡?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扯淡?扯淡究竟有什么作用?对这些问题我们并不清楚,而且就扯淡对我们的意义而言,也缺乏认真的评价。

换句话说,对扯淡,我们缺少理论。(第15-16页)

这段开篇语,完全适用于当下的中国社会和文化。扯淡就是我们文化突出的特征之一,只要翻开报纸杂志,打开电视机,登录互联网,就会看到有太多的人在“扯淡”!各种唾沫横飞的“扯淡”犹如笼罩在人们头上伤害人们心肺的雾霾,挥之不去。我本人需要反省的是,在“每个人都有份”的扯淡中,自己是否能尽量做到少扯淡,少参与扯淡?

法兰克福分析大诗人庞德《诗章》第七十四首里的三句诗说:“这是一种对事实的召唤,诗里提到的那个人,很显然被当成曾经声称自己很懂《圣经》的人,要不然就是曾经宣称自己关注此书。然而诗人质疑那只是空话,要求对方提出事实来证明。他不接受传闻,坚持看到事实才算数。换句话说,诗人在向糊弄叫阵。”召唤事实,不接受传闻,也许是我们克服扯淡的有效途径。诗人,真正的诗人,也许就是最具有克服“扯淡”毛病免疫力的人。我们要与扯淡保持距离,就应该去亲近诗人,反复阅读好诗。

《论扯淡》指出:“假冒的东西之所以有问题,并不在于它像什么,而在于它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一点尤其适合认识中国当代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害所在。只有通过各种手段,抓住假冒伪劣产品是如何做出来的这一问题,才有可能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继续产生。

《论扯淡》区分扯淡与撒谎很精彩:

比起撒谎,扯淡这种创作模式,不需要撒谎那么多分析和深思熟虑。它更开阔、更独立,有更多机会即兴表演、渲染和想象。

扯淡比较像艺术,而不像技术,因而有个人们熟知的观念“扯淡艺术家”。(第67页)

为了帮助人们认识扯淡的性质,进而遏制扯淡的现象,我建议,中国民间可以设立“扯淡艺术家”的评选项目。

这就是区分扯淡者和说谎者的关键所在。二者都在假装自己要表达真相,而他们的成功取决于骗人们上当。不过,说谎者隐藏了这个关于自己的事实:那就是他企图引导我们偏离对事实的理解,我们不知道他要我们相信的,是他已知为假的事情。

而扯淡者所隐藏的事实,则是他根本不在意表述的内容是否有真实价值。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扯淡者的意图既不是叙述真相,也不是掩饰真相。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言语是无秩序的冲动,而是说指引和控制扯淡的动机并不在乎所述的事物真相到底如何。

除非一个人认为自己知道真相,否则这个人不可能说谎,但是扯淡没有这样的要求。因此,说谎就是在响应真相,他在某个程序上还是尊重真相的。当一个诚实的人说话,他只说自己相信为真的事情;至于说谎者,所说的就是自知为假的陈述。然而对扯淡的人来说,上述这些赌注都不存在:他既不在真实这一边,也不在虚假这一边。说谎的人和诚实的人都把目光摆在事实上,而扯淡的人则根本不在意事实,除非这么做能符合他的利益,让他不受惩罚就逃过自己说过的话。他不在乎自己说的话是否正确地描述了事实,他只挑选或编造符合他目的的话。(第67-71页)

法兰克福帮助人们意识到扯淡者的严重危害在于“根本不在意表述的内容是否有真实价值”,“扯淡者的意图既不是叙述真相,也不是掩饰真相”,“他不在乎自己说的话是否正确地描述了事实,他只挑选或编造符合他目的的话”。这其实是很可怕的一种言语现象和社会现象。我们最近看到围绕马航370航班失联后官员、媒体、专家的一些“扯淡”,完全可以印证法兰克福指出的问题的危害性是多么严重。

说谎并不会造成一个人不再适合讲老实话,但扯淡却会造成一个人不去讲老实话。毫无节制地扯淡,也就是做任何论断时只想着这场合适合说什么,而毫不在意所说内容的真假,于是,关注真相这样一个人的正常习惯会愈来愈差,甚至消失。(第74页)

人们常常被迫高谈阔论一些他自己并不熟悉的东西,不管是由于自己的嗜好还是应别人的要求。当今人们普遍相信,作为民主社会之公民,有责任要对所有的事或至少有关国家的任何事都发表意见,这就导致大家纷纷扯淡。(第77-78页)

法兰克福论扯淡主要针对的是美国社会扯淡泛滥的毛病,但上面引述的几段话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对症下药而开出的一副清醒剂:中国人关注真相的正常习惯愈来愈差!媒体上的空话套话连篇累牍,一些领导毫无新意、空洞无物的讲话一律冠以“重要讲话”;民间舆论,左派或右派,对很多事实没有搞清楚就进行粗暴的价值判断,或无端指责,或肉麻吹捧;网上五毛党有奶便是娘的“淹水”;心灵鸡汤式的图书泛滥;低级趣味的综艺节目充斥荧屏;微信上没完没了的群聊;饭桌上毫无节制的黄段子……无不佐证这一点。问题还在于我们自己是否也很“享用”地参与到“毫无节制地扯淡”之中而浑然不知自我反省。

本文开头引述孙兄的那段话的原文是这样的(孙兄记忆略有出入):

当一个人有责任或有机会,针对某些话题去发表超过了他对该话题的了解时,他就开始扯淡。(第77页)

我应该牢记这段话,用这段话去观察、思考公共生活中的各种“扯淡”,并不断警醒自己:别扯淡!因为,自己常常在自我“博学”的“炫耀”中,在他人“恭维”的“礼貌”中,针对某些话题去发表超过了自己对该话题了解的看法,其实就是在“扯淡”。

顺便说一下,该书后所附孙涤《读趣一——洋人淘浆糊》,说鲁迅在他的名篇《世故三昧》里写讨教塾师,如何能够说话既诚实又不扯淡,老夫子被问住了,只能“嘿嘿嘿……”,这里孙君把鲁迅作品的篇名搞错了,不是《世故三昧》,而是《立论》,见于《野草》。 不过,《世故三昧》里倒也有一个扯淡的经验,即鲁迅在教育部做“官僚”时,常听得同事说,某女学校的学生是可以叫出来嫖的,连机关的地址门牌也说得明明白白。可是,鲁迅有一回偶然路过那条街,留心那门牌,发现“是一块小空地,有一口大井,一间很破烂的小屋,是几个山东人住着卖水的地方,决计做不了别用”。于是等他的同事又谈起这事,鲁迅“便说出我的所见来,而不料大家竟笑容尽敛,不欢而散了,此后不和我谈天者两三月。我事后才悟到打断了他们的兴致,是不应该的”。鲁迅在教育部的同僚显然在扯淡,而鲁迅用事实真相“戳穿”同事的扯淡,却付出“不和我谈天者两三月”的代价,这说明在人际交往的现实中,“扯淡”又是不易被打破的。这实例或许可以对《论扯淡》一书的观点补充些中国经验,也可说明中国人在扯淡的环境中往往“未能免俗”的真实处境。

鲁迅也曾对“扯淡”下过一个定义。他在《致增田涉》一信中指出:“所谓‘扯淡’一词,实较难译。也就是没有可说而又强要说,既无帮闲的才能,又要做帮闲的事之类。”鲁迅向日本友人解释“扯淡”是因为他的一篇杂文《从帮闲到扯淡》被官方禁止,不准发表。此文后来还是发出来了,收在《且介亭杂文二编》。

其实,中国古代圣贤对扯淡也是有所警示的,如孔子就说过:“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论语·卫灵公》)“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这类警世格言不仅能扩大法兰克福《论扯淡》一书所缺少的中国历史视野,而且也能丰富《论扯淡》一书所涉及的普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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