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小吏贪腐成因及镜鉴
2014-11-11祖慧
人民论坛 2014年30期
祖 慧
宋代小吏贪腐成因及镜鉴
祖 慧
胥吏作为官府内具体办事人员,受制于官员,他们往往通过与官员的周旋来达到徇私目的:遇廉勤之官,暂且收敛自己的行为;遇庸官,则窃权揽政;遇贪官,则与之狼狈为奸。对于地方官员而言,他们每当端坐堂上,环顾四周都是本乡本土的胥吏,很容易被架空。
宋代 胥吏 吏强官弱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皇权统治下的中央集权管理模式,在政府机构内工作、维系国家机器运转的主要有两类人:一是官,二是吏。官者“管”也,是指由国家任命、在各级政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他们依据级别的高低享有一定的特权,并有着较完备的升迁与奖惩机制。所谓吏,则是指广泛分布于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府中,从事各种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胥吏虽然在官府办事,但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平民而非官员,所谓“庶人之在官者也”。①宋代胥吏的工作主要有:文书抄录与传送、帐簿登记与赋税征收、地方治安维护、仓场库所管理,还要负责官员的迎来送往以及供官员驱使传唤等。
宋代胥吏维持政府正常运转
宋代胥吏作为各级官府中的具体办事人员,在国家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赵匡胤“黄袍加身”建立宋政权后,有鉴于五代方镇权重、君弱臣强之弊,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中央制订的各项政策及法规通过诏书形式颁发至全国,地方上的各种信息也以奏章的形式上报朝廷,公文往来之频繁胜过以往任何时期,而公文的抄写、点检、批勘及收发、传递等工作主要由各部门的胥吏完成,胥吏成为沟通中央与地方联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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