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任重道远
2014-10-27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4年10期
近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断提速,接连有消息传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刚刚结束。9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26次部长办公会议又将名为“国土资源云”的国土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上日程。在地方层面,目前已有24省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应该说,关涉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等众多方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极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多方面准备,而且要解决很多的困难。
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实现“四统一”。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难点不在技术,而在于要打通长期以来部门分割的阻碍,结束职责分散的局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不动产分散登记的体制,各自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登记体系,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的前提和基础是需要全面摸清涉及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情况。各种原因造成的情况极为复杂,不是短时间内所能掌握的。这是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的一大障碍。关于登记机构的统一,目前从中央层面已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主导,但各地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再有,部门职能划分不清,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能绕开的一大关口。过去对于不动产的登记,实际上是采取条块分割的方式,多头管理、分头管理,登记信息的口径不一致,信息采集标准不统一。……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