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与案例六的编联*
2014-10-24史达
[德]史达
(汉堡大学 亚非学院 中国语言文化系,德国 汉堡)
《岳麓书院藏秦简(三)》已于2013年夏出版。①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三)》,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此书以秦王政时代的司法文书为主要内容,包括“四类”简,分属于四卷不同的卷册。整理者把这四卷司法文书概称为《为狱等状四种》。其中最大的是卷册一,共有136枚简,包括七个案例。②《岳麓书院藏秦简(三)》,前言。笔者曾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三)》出版之前对这些简做过讨论,复原了七个案例的顺序和卷册一的结构。③史达《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卷册一的编联——依据简背划线和简背反印字跡复原卷轴原貌》,《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20-25页。笔者当时以为卷册一只含有135枚简(加上11枚缺简)。岳麓秦简整理小组之后发表的复原包括一些补充(如:他们发现了一枚新简并调整了一些简的“原始编号”等)。④岳麓书院藏秦简整理小组《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概述》,《文物》2013年第5期;《岳麓书院藏秦简(三)》,附录三。按照整理者的介绍卷册一含有136枚简(加上10枚缺简)。在此之后,陶安还发现了属于《为狱等状四种》的一枚漏简和一些残片,对卷册一、四的复原再进行了一些改善。①陶安《〈岳麓书院藏秦简(三)〉校勘记》,2013年8月2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098。
去年秋天,笔者在察看尚未发表的岳麓秦简资料的过程中又发现了一枚简。据分析,这枚简(原始编号为“J15”)实为《为狱等状四种》的漏简,属于卷册一的案例六《暨过误失坐官案》。岳麓秦简整理小组曾指出,案例六的第一枚简原缺,但简文的一小部分可依据同案例简104(原始编号J16)的简背反印字迹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