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责任
2014-10-21马晓宇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年33期
马晓宇
摘要:工程施工数量及规模的扩大,为工程质量控制带来了严峻挑战。近年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發挥着重要作用。在分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从监督责任与法律责任两个方面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的责任进行分析。实践证明,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可以推动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 责任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改革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或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考核后设立的一种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通过相关考核后方可接受委托,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在2000年,为推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发展,国务院颁发了《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备了执法地位,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以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随着改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由传统的授权监督转变为委托监督,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时不再应用各个环节监督的方式,而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其施工现场检查,不再仅仅依靠简单的看与问,可以采取相关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监督,其监督逐渐向全过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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