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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矫正立法时机

2014-10-21钱菁

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2014年40期

钱菁

摘要:社区矫正引入中国已经有十二个年头,随着社区矫正在全国不断铺开推进,关于社区矫正立法的呼声不断增强。在201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但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时机是否成熟仍旧值得商榷。无论是社区矫正实践经验、社区建设完备程度,还是民间力量的地位、社區民众对于社区矫正的接受程度,都尚未达到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统一立法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度,社区矫正立法时机尚未成熟。

关键词: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法

近一段时间,社区矫正立法是否应当立法、应当如何立法的问题讨论得热火朝天。而就在今年的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回答记者问时道:目前,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这就表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这一部分的工作已经纳入了正式轨道。笔者以为,社区矫正立法草案送审稿虽已提请国务院审议,但仍有必要在最终定稿之前明确在准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所扎根的土壤所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在我国立法层面沿革

我国社区矫正实践的主要依据为“两高两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地出台的试点工作章程相配合。从2003年试点至2012年“两高两部”先后颁行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逐步明确社区矫正的主体、内容、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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