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汉律儒家化及对中国当代立法的借鉴

2014-10-21沈艳

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2014年40期
关键词:儒家孔子法律

沈艳

摘要:汉代立法大量地引入儒家思想,将礼和法融合,实现了道德法律化和法律自然化。这样的做法对我国现在的立法最重要的借鉴体现在如何将学者思想与实际立法相结合,使现代法律更符合法律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儒家;礼;亲亲相隐

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被确定为封建正统思想。经过后来儒家学派不断地发展和历代统治者的提倡,儒家思想逐渐成为我国传统思想的主流思想,儒家道德思想也逐渐成为我国法律思想的主流思想。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自此以后,儒家思想对我国法律的影响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具有统治地位的思想。

一、儒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①

孔子逝世之后,孔子的弟子对孔子的思想不断的发展,至战国中后期,儒家学派又分立为八个小的派别,即战国儒家八派。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就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孟氏之儒”,孟子的主要思想是“人性本善”的理论,以及施行“仁政”、“王道”的政治理想和“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等。

秦朝时由于实行焚书坑儒,儒家思想遭到压制。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②不过由于秦朝的短暂,使得这部分儒生能够为后来建立的汉代服务。

到了汉武帝时期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董仲舒在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的主张,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儒家孔子法律
从“推恩”看儒家文明的特色
孔子的一生
孔子的一生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论现代新儒家的佛学进路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儒家视野中的改弦更张
孔子在哪儿
让法律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