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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之歌

2014-10-21张晔

科技视界 2014年36期

张晔

【摘 要】惠特曼一生锲而不舍地为民主政治而斗争。在《我听见美国在歌唱》这首民主之歌中,体现了民主、自由、平等这一主旋律。本文试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对本诗进行分析,进而阐释诗人的民主思想和写作特点。

【关键词】惠特曼;民主思想;自由体

沃尔特·惠特曼是美国19世纪著名诗人,享有“美国现代诗歌之父”的盛誉。1819年5月他出生于纽约长岛西山的一个农民家庭。5岁时全家迁往布鲁克林。由于家庭贫困,诗人11岁时就辍学。诗人自幼热爱生活,从事过多种工作,先后当过医疗所勤杂工、印刷所学徒、排字工人和乡村小学教员。他勤奋好学,在青少年时期通过阅读司各特的历史小说、罗伯特·欧文及弗朗西斯·赖特等人的政治论著,开阔了政治视野,养成了民主思想,为他后来当报刊编辑以及办报打下了基础。1839年,诗人开始发表诗歌和散文等作品,并独自出了一份小报《长岛人》。1842年后诗人先后担任《曙光报》、《鹰报》、《自由人报》等报纸编辑。惠特曼的诗全部收集在他的诗集《草叶集》里。

惠特曼的诗歌用全新的内容和全新的艺术为英语诗歌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创作之路。他的诗标新立异,独树一帜。他大胆地运用灵活性极大的自由诗形式,创造了一种糅合口语和修辞,不拘诗行和诗节长短,不拘音节也不押韵的自由诗体,使诗歌彻底地从传统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的诗篇歌唱民主和自由、歌唱自我。

作为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民主诗人,惠特曼一生锲而不舍地为民主政治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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