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生物学教学中开展伦理教育的可能
2014-10-21薛庆祥
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2014年40期
薛庆祥
随着科学哲学的发展和深入,生物学研究已经逐渐具备了伦理学的视野。由此观之,中学生物学教学也应当具备这种视野,在进行传统生物学教学的过程中开展伦理学教育。从学理和现实两个方面来看,在生物学教育中开展伦理教育都具备了某种可能。
从学理的方面来看,在生物学教育中开展伦理教育已经具备了如下的可能:
一是科学哲学等交叉学科的发展,拓展了生物学研究和教学的内容、丰富了生物学研究和教学的方法。科学哲学虽然可以追溯到亚里斯多德,但是现代科学哲学的形成,一般认为是自1883年出版的赫尔的《自然哲学研究序论》开始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之后,科学哲学在批判逻辑经验主义的同时取得了长足发展,并且出现了历史主义的转向。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有着独特的贡献,尤其是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在整个科学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马克思科学哲学的总体特点是反对实证主义,坚持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相结合。在科学哲学问题上,马克思坚持整体论的科学划界标准;承认科学有其独特的方法;赞成科学实在论,相信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主张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统一;承认社会科学也有规律。”①因此,中学生物学教学也应当相应地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和丰富自己的研究方法。但是,这种拓展和丰富需要一定的限度,不能脱离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中高考的要求,否则就背离了中学生物学教学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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