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探析
2014-10-21贾永常高永利
中外企业文化 2014年5期
贾永常 高永利
【文章摘要】
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单位性质的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好几倍。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的收不抵支,缺口增大,引发对于养老保险“双轨制”讨论的热潮。本文通过对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论述,分析养老保险双规制度深层次的问题及改革。
【关键词】
养老保险;双轨制;概述;弊端;建议
1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概述
社会养老保险“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建国以后,我国沿袭了东欧以及苏联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由国家担当大部分的养老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员并无差别。随着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大范围的改革重组,倒闭或退出市场,固有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及市场的要求。自八十年代起,我国逐渐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为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缴费式的养老保险模式,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却依然沿袭五十年代的养老保障制度,由国家承担全部的养老责任。二者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保险“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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