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性督导评估与聋校发展
2014-10-21崔志君
学校教育研究 2014年23期
崔志君
一、背景
我校处于山东省的西北边缘,特殊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经常是上级督导部门遗忘的角落。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强调“关心特殊教育”,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颁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发展包括聋人教育在内的残疾人教育的十项具体措施,为残疾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强调发展残疾人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本地聋教育的发展极不均衡,实行统一的督导显然是不利于聋教育的发展,如何引导聋校发挥自身的主体意识?通过内部机制转换和对内涵发展的重视,增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性督导评估”应运而生。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为我校带来了新的发展生机。
二、做法
(一)成立督导小组
学校内部建立督导室,成立督导小组,组内成员都遵守“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的督导准则。督导室建立相应的自评运行机制,开展年度自评和学校督导自评,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或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学校领导根据实际对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学校领导层的上层监督反馈、学校督察的督导评估、各科室的自查自评、自我整改的督导评估机制,将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内化为学校层层监管的工作机制,深化了督导评估工作。
(二)开展督导自评
把督导自评作为发展性督导评估的第一阶段,由学校依据督导评估的标准进行自下而上的自我评估,并形成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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