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的创作与灵感
2014-10-21李维
新课程学习·中 2014年10期
李维
摘 要:绘画创作活动是一种内在的认识活动和外在制作活动的统一体,是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某种体验和感受在绘画作品中形象的反映。试从以下几点寻觅这种绘画创作理论与灵感构思的联系:绘画创作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绘画的风格与创作个性;美术创作理论及其构思原理(灵感);艺术美学与绘画创作。
关键词:美术创作;绘画风格;创作个性
绘画创作即综合各种艺术手段融灵感、思维等精神价值为一体的独特体现。随着绘画成为一门艺术进入各阶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其精心构制的审美境界也随灵感和创作构思融入了整个绘画创作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绘画创作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我们知道绘画是偏重于再现的,是一种再现性艺术,即对客观现实进行加工、改造和提炼,使它的主题意蕴常常包含在形象当中,并以静态形象描绘动态物体,以暗示的手法审视过去和未来。比如:在一幅好的绘画作品中,主题意蕴在画家已选择好的形态,已留下了前一刻的痕迹,此时,画中的一切运动似乎都停顿了,凝固了,这使欣赏者在这停顿下来的瞬间形态中,能够迅速捕捉到对象,自由地进行观摩,并以形象的明确特征去把握主题内容,当内容还缺乏与它相适应的形式时,内容必然受到相对的局限,创作便无力了。
内容自身包含形式。雕塑家、画家把“形神论”当作观察、创作的最高标准;美学家把它作为衡量作品高低、成败的主要准则,画家则通过生活实践、观察、体验、分析、研究,在大量生活素材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创作意图,同时也就要求這种创作意图得到适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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