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院所对职业农民培育的推动作用研究
2014-10-21邓自圆杨亚郭元林吴洁
安徽农业科学 2014年33期
关键词:作用
邓自圆 杨亚 郭元林 吴洁
摘要 从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探讨了农业科研院所在推动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应体现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 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农民;作用
中图分类号 S-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33-11991-03
作者简介 邓自圆(1988-),女,四川成都人,研究实习员,硕士,从事农林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14-10-20
随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的农业生产面临着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青壮年劳动力不愿且不会务农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农业的发展,更严重的是产生了耕地撂荒现象,威胁着我国粮食生产安全。因此,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理论和实践领域的重大创新。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教授给“职业农民”下的定义是:以市场运作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以农业为稳定职业、具有较高素质和社会责任的农民。其经营理念、资金技术和抗风险能力较之传统农民都要强很多。这一定义明确了职业农民区别于传统农民的显著特性。
目前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农业能手、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涉农企业的管理者、农业生产基地管理者等“准职业农民”;二是有意愿,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具有成为职业农民潜力的回乡创业者。根据“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的培育要求,职业农民的培育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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