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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遇 新思路 新举措——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调查

2014-10-09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政府农办政策法规体改处

湖南农业科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沅陵县农村金融金融服务

■ 文 / 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 湖南省政府农办政策法规体改处

沅陵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县后,按照“周密设计,突出重点;大胆创新,讲求实效;推进改革,控制风险;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指导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迅速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一)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多元化金融主体

农村金融平台建设是该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关键。目前已有两家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准备申报资料筹建小贷公司;官庄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工作已启动;广东南粤银行、安微桐城农商行与该县达成组建村镇银行的意向;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民银行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在农民银行组建工作启动大会上,对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并对近3.6亿元的历史包袱初步明确了化解路径:省财政,省信用联社出资,以及县联社当年盈利等方式消化亏损挂帐;采取土地划拨、附加条件认购股金、突击清收三种措施化解沉淀贷款;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取得初步进展,正与华融湘江银行接洽商谈设立支行的有关事宜。

(二)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一是在商业汇票、贸易融资等方面积极探索,较好解决中小企业未达到传统信贷方式要求而导致的融资难题,至11月底止,商业汇票、贸易融资共融资2.7亿元。二是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类机构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和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试点;小额信贷增长累放6.81亿元,同比增长10.5%;中间业务收入增长13.4%。三是积极发展农产品保险品种,已开展商业林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40万元。四是在荔溪乡试点推行特种种植风险补偿金。对开发的500亩香菇和100亩灵芝种植,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预计产值8000万元。农民所需资金由县信用联社贷款解决,建立特种种植风险补偿金,由政府、项目业主、保险公司各负责三分之一。

(三)搭建金融服务网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制定了《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主要是:组织金融政策及金融产品宣传;开展信用创建;调查了解信贷需求,参与评级授信,向金融机构推介贷款;协助金融机构收贷,维护金融债权;协助归集保费及理赔。农村金融服务中心隶属同级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长兼任主任,成员由社保站、经管站、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在村一级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站,由村支两委和有威望的群众代表构成。目前,该县23个乡镇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全程参与农村信用评级、贷款推荐、监督使用和收回,贷款管理由原来银行独自管理转变为银行与金融服务中心共同管理的新模式。

(四)健全贷款抵押担保体系,丰富农村信贷产品

农民贷款难的关键点是缺乏抵押担保物,在这次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中,一是配合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着力开展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水面承包经营权、动产抵押权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产权抵押贷款,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六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沅陵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目前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以及农机具抵押贷款。二是建立联保机制,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拉动作用,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联保方式,县信用社已发放联保贷款5270万元。三是改造融资性担保公司,属国有资产的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120万元控股兰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占比51%。

▲ 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金融知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宣传,把普及金融知识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从源头上着手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凸显资金“洼地”效应

金融建设,诚信为本。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重点是抓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产品的推广利用。首先,在依法合规、遵循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涉农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构建“农户、居民、企业”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农村金融服务中心、银行和涉农主体“三联手”,实行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三联评”;其次,抓好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信用户的“三级”联创,落实信用创建激励措施;再次,建立农村信用采集与评价系统的成果运用机制。把企业、农户、居民的信用报告作为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营造“社会重信用、事事查信用”的氛围。

(六)改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延伸金融便民服务通道

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信息技术,提供低成本的存取款、转账等基础性金融服务,将小额汇兑、小额现金存取等业务服务窗口延伸到行政村,大力推进支付结算“村村通”工程,合理布局ATM、POS机、电话支付终端等支付结算工具,目前已布机具516台,全面完成了支付结算“村村通”工程的目标任务。

(七)强化金融惠农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农村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中,注重探索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机结合。首先是用足用活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力争今年国家财政贴息贷款达2亿元以上,已对促进就业小额贷款贴息500万元,年底可达650万元。其次,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政府每年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拿出500万元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实行奖励。第三,出台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扶持政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所有税收的县级实得部分除两个附加税费外,前三年全额先征后返,后三年减半征收,同时适当安排财政性资金作为该行存款,为其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第四,实行“存贷同比”政策,实现按涉农贷款数量合理确定各银行机构财政性资金存款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

(八)优化农村金融安全保障体系,着力维护金融秩序

切实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社会经济中各类资金流向和规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加强对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管理;通过在该县官庄、荔溪两个乡镇试点设立民间融资登记中心,实行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非法金融行为;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金融知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宣传,把普及金融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着手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不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沅陵县始终把农村金融改革作为全局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正科级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定编5人,由一名副县级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有效提升了工作权威和效率,解决了由单个政府部门牵头的局限性问题。二是对农村金融改革实行责任分解,把金融改革的八大体系建设内容分成五个部分,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大农业的副县长分别主抓一块具体工作,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此外,还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三次召开县直机关、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会议,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三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在全县绩效考核中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权重为4%,这在单项考核中分值是高的,通过彰功惩过,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动力层层提升。四是建立督查机制,跟踪改革创新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顺利进行。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明确要从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干部中优先提拔。二是切实加强金融业务知识培训。已3次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县直机关、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业务培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三次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听取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刘新华同志作的《让县域金融充分发力》的辅导讲座;组织全县23个乡、镇长到怀化的麻阳县现场考察学习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明年面向全省拟从学习经济管理、财会、金融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24名人员,充实各乡镇的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力量。

(三)不断探索建立农村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在深化改革试点中,沅陵县着力探索建立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效衔接的农村金融发展长效机制。沅陵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大量财政支出依赖转移支付,在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帮助下,通过自身努力,该县农村金融扶持机制初步建立。对全县23个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安排了200万元的工作经费,每年拿出500万元建立贷款风险基金,为推进该县农村信用社改革,政府划拨300亩土地,预计出售收入1亿元消化不良贷款,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代表政府注资6120万元,重组湖南兰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完善“存贷同比”政策,实现按涉农贷款数量合理确定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四)不断推动关键环节的新突破

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过程中,从该县实际出发选择和落实试验项目,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为农服务导向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坚持支农便民服务原则,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品种,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原则,统筹推进实物抵押、经营权抵押、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小微企业相互联保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围绕将资源转变成资本,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相结合,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相结合,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

(五)不断坚持超前探索与风险可控并重原则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风险可控是农村金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探索过程中,始终做到规范与创新相结合,防患于未然。沅陵县先后出台了《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沅陵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同时,对于一些重点、难点试验项目,他们还采取在个别乡镇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的办法,如设立民间融资、农业防灾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业务等。

(六)不断加强省、市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支持

▲ 通过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扶持,276户农户建成高标准设施特色养殖专业合作社15个,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3个,建成娃娃鱼养殖、茶叶、桑蚕、油茶、蘑菇种植基地15个。

该县通过简报、电话沟通、登门汇报等多种方式加强沟通和联系,力争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放到该县先行先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省信用联社不仅承诺拿出2000万元帮助消化该县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挂帐,而且还出台了《湖南省信用联社关于支持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工作方案》,并安排该县信用社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到长沙等地挂职轮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改革试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农村金融服务资源得到整合,服务明显加强

截至2012年11月末,该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510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新型信贷产品得到有效推广运用。县农发行、县信用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800多万元,发放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450万元、发放农机具抵押贷款9100万元。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明确各乡镇设立金融服务中心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和有序协调,对于服务中心推荐的贷款项目,金融机构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对其申请的贷款独立审查,简化手续,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通过推进支付结算“村村通”工程,合理布局ATM、POS机、电话支付终端等支付结算工具,极大方便了农户办小额取款和结算业务。

(二)金融机构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金融支农的效率明显提高

自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以来,沅陵县一改以往农村金融服务由农信社一家独撑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县农行、县农发行、县邮储银行四家涉农金融机构齐头并进,共同服务农村经济的态势。各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的牵线搭桥,银行卡、小额贷款、返乡农民工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业务品种快速拓展,服务网络得到有效延伸。截至11月末,该县涉农贷款余额为20.47亿元,同比增长33.1%。

(三)基层政府部门行政活力进一步释放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试点,增加了县、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使政府部门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延伸。通过金融、征信知识宣传、培训,基层干部的金融意识明显增强,对金融与经济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为金融支农提供基础性、支持性服务的动力有所强化,全县上下正逐步形成政银携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氛围。

(四)信用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好转

农村信用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据统计,至2012年11月,新创11个信用乡镇、109个信用村、5个信用社区、14万个信用农户。信用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化,为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贷款大幅增长的条件下,不良贷款下降了0.7个百分点。

(五)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特色农业得到较快发展

通过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扶持,1~11月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55.9万元,贴息288.4万元,惠及1201个农户、扶持276户农户建成高标准设施特色养殖专业合作社15个,羊存栏2万余只,肉牛存栏近200头,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3个,建成茶叶、网箱养鱼、娃娃鱼养殖、油茶、桑蚕、蘑菇种殖基地15个,项目的实施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重点产业和畜牧养殖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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