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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迟到20年的判决书

2014-09-29郭新霞等

新晨 2013年9期
关键词:工伤老乡

郭新霞等

20年前,四川农民工周福在工作中受伤,造成终身瘫痪。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迟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今年7月16日,周福终于得到了一次性获赔250多万元的判决书。据悉,这是中国工伤个人赔偿最高记录。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37岁的周福常常幻想着自己能和老婆孩子围在餐桌前吃饭,一起去公园广场散步……这个无数次在梦里出现的场景,周福曾苦笑着说,恐怕他这一生都不能让这个梦变成现实。

20年前,不满18岁的周福离开四川老家,和老乡一起来新疆和田打工。一起来的,还有对他放心不下的父亲。打工的日子很快乐,但这种快乐只持续了一个多月,便被一场事故终结——周福受伤致双腿残疾,从此卧床不起,父亲和老乡们则一边照顾他,一边走在艰辛的维权路上。

2013年7月16日,因自己瘫痪在床,不能前往法院签收判决书,只好委托老乡把这份对他来说迟到了20年的判决书拿了回来。只有小学文化的周福,让老乡一个字一个字读给他听,将近30页的判决书读了三遍,他仍然怀抱判决书不放,生怕眼前的判决书长翅膀飞了。

土坯房里的等候

“我看到阳光了,今天的天气真好……”今年开春的一天,在和田市古江巴格乡的一大队蔬菜基地一小队的一栋平房里———周福这样感叹着,这所房子是老乡给他租的。

这个季节,和田市沙尘暴天气特别多,而当天,却下了一场雨,和田市空气清新,阳光明媚。周福的房间里,阳光斜斜地从窗户照射进来,约一米,而这“一米阳光”,距离周福躺着的床,也正好近一米。

一间约十平方米的土坯房,除了一张床、一个旧课桌、一把旧椅子,还有一张轮椅。床头贴着两幅大红纸写的标语:“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万岁”。

“这是那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来看我的时候,我专门请人写的,主要是担心自己写不好。”周福说,这些年来,虽然瘫在床上,但老乡的照顾,热心人的法律援助,法院法官的关心,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周福的老乡说,因长期卧床,周福与人交往很少,他性格内向,寡言,可能有语言障碍。可记者发现,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又在床上躺了18年的四川汉子,在谈话中却能引经据典,娓娓道来。

“麻烦你把我的饭拿一下。”周福指了指床脚的课桌,对于拖着一双残腿坐在床头的他而言,床脚那头的课桌是很难触摸到的地方。

桌上有一碗糊糊,已经结了块。周福接过来,用筷子搅了搅,随后便大口吃了起来。但没吃几口,他又放下了筷子,“不能吃太多了,害怕上厕所。”

周福的老乡周芳告诉记者,周福吃的、住的、用的,都是老乡提供的,但这两天,老乡正在四公里外的川菜馆里张罗着开张的事,白天没法给他送饭,晚上回来时,才会带回周福第二天的伙食。

周福爱干净,但行动不便的他,吃喝拉撒都只能在床上,加上他害怕给老乡添麻烦,他就不敢吃太多,更不敢吃油腻的食物。在他的床头,手够得着的地方有一把旧椅子,椅子上有几个饮料瓶子,那是他的马桶。

每次上厕所,对于周福来说都是一场“战斗”。因为身体所有的重量都只能依靠双臂支撑,但早先肋骨断裂时治疗得不彻底,留下了隐患,双臂又使不上劲。

上厕所时,周福常常累得气喘吁吁。要是不小心将大小便粘在裤子上,没法自己脱裤子的他,只有等老乡下班后,才能换上干净的衣服。

“我尽量少吃饭少喝水,这样就能减少老乡的一些麻烦。”交流中记者体会到了他对老乡的满腔感激之情。

“周福这娃挺可怜的,我们不帮他怎么办?”当时在川菜馆的周芳对记者说,刚开始是周福的父亲在照顾周福,后来周福的父亲病了,回老家了,临走之前托付给他们几个老乡照顾周福。

“说实话,我们也是打工的,给周福雇不起保姆。”周芳说,他们几个老乡,只能给周福租房子,平时互相轮流照顾周福。

老乡蒋益龙告诉记者,吃饭、洗衣服还好一些,顺带着就做了,最难的是洗澡。“每次洗澡只能简单地给他擦一擦,夏天,身上容易长痱子;冬天,因为他的腿失去知觉,冻坏了,长了冻疮都不知道。”提到周福,蒋益龙更多的是同情。

漫漫的维权之路

周福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为了让周福快乐成长,周福的父亲没有再娶。直到周福16岁时,孝顺的他主动牵线,让父亲和同村的一个阿姨结了婚。

“父亲的身体不好,全靠阿姨照顾了。阿姨也特别不容易,她有自己的子女,还有老人,种地为生的她还经常节省出一些钱,寄来给我当生活费。”

“当时出事的时候,我还不到18岁,最初的想法是,我这辈子完了,父亲咋办?”周福说,父亲把他拉扯大不容易,可刚等他能挣点钱贴补家用,灾难就降临了。

1993年,周福和父亲跟随老乡,一块从四川到和田打工。“那一个多月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周福说,他第一次出门打工挣钱,干的是建筑工地的活,父亲干的是裁缝,没钱开店,只是摆个小摊,给别人缝缝补补。

“那时候我特别不听话,经常晚上和老乡喝酒,很晚才回家,父亲说我,我还不服气。”周福回忆那段日子时,很幸福。

这种快乐的日子在1993年4月29日这一天终结了。当日19时许,周福受所在的建筑公司———和田市伊里其建筑公司工地负责人指派,将一车砖块送到建筑工地四楼。

当时,周福坐在砖车上,随着砖车一起搭升降机上四楼。但由于地面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升降机升到顶都没停机,最终钢丝绳绷断,随着“啊……”的一声尖叫,周福和一车砖块同时砸向地面……

在医院里,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周福醒了过来,但由于医疗费欠缺等原因,周福被暂时停止治疗,双腿落下了残废。

一直等到8月下旬,和田市伊里其建筑公司对周福事件进行了处理,决定赔付2万余元。同时,周福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还受到了处罚,要罚款2000多元。

周福不服。当年11月,和田地区劳动鉴定部门对周福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同年12月20日,经鉴定,周福伤残等级为三级。拿着这份鉴定,周福和父亲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

此后,经法院宣判,周福父子获得了5万余元的赔偿。拿着这笔赔偿款,1995年7月,周福再一次住进医院治疗。但因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双腿的残疾已难治愈。

“周福父子走的是工伤维权之路,事实上,他们从来没有进行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从2003年开始义务代理周福案件的仲跻祥告诉记者,“伤病伤残等级”与“工伤伤残等级”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等级划分也不同,且他们进行鉴定的时间也不对。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1996年还处于手术医疗期的周福,却早在1993年就被进行了劳动能力的鉴定,显然不合法。”仲跻祥一边说,一边拿出了周福1995年在和田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的证明。证明上写着:1995年7月11日,该医院对周福进行了手术,手术好转后出院,建议半年后二期手术。

“很显然,周福的伤情起码在1996年底才能相对康复和稳定,才能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条件。”仲跻祥说,由于不懂法,周福父子的维权之路走得太艰辛了。

2005年的一天,周福的父亲再一次晕倒时,周福的继母打来电话,让老爷子和周福一块回家治疗。

“父亲有高血压、心脏病,他的病再拖下去,我担心我们俩都完了。”周福和父亲一商量,决定回四川老家治病。

但就在这时,周福的官司有了起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给发了一个关于“建议受理”的裁定。

最终,父亲和周福商量后决定,周福留下,父亲先回,让老乡帮忙照顾周福,等父亲的病治疗好了,再接周福一起回去。

“我也很想回老家,这里除了老乡,没有我的一个亲人,生活是个大问题。”周福说。

“临走那天,父亲坐在我的床前,握着我的手,哭得像个孩子。大颗大颗的泪珠落在我的身上。”周福说,他从来没见过父亲这样哭过,他本来心里特别难受,但为了安慰父亲,他强装笑颜,劝父亲不要担心他,好好回去治病。

回家路走了20年

2013年1月10日,记者在和田市古江巴格乡一大队的一间出租屋里见到了周福,约10平方米的屋子里有一张床,一张旧桌子,以及一个旧轮椅。

周福在这里躺了20年,这间屋子是老乡免费提供给他住的。除此之外,他吃的、用的也都是老乡提供的。周福指着桌子上打包回来的饭菜说,这是开饭馆的老乡陈琳琳送来的。

头发花白,眼睑浮肿,37岁的周福坐在轮椅上,看起来比同龄人要苍老很多。他多数时间都在低头看手机,手机上唯一拨出的号码显示是——父亲,当日的记录有34条,但都没拨通就挂了。

周福说,因为长期用药,听力越来越差,虽然很想父亲,但不敢频繁打电话,怕老人家担心。

经和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定,周福伤残等级三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994年6月,和田市人民法院根据伤残鉴定结论,裁定伊里其建筑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合计84200元。

伊里其建筑公司不服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伊里其建筑公司赔偿周福56600元。周福不服判决,又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

周福工伤赔偿纠纷案发生十多年以后仍无定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丰泽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仲跻祥对周福的遭遇非常同情,担当起他的代理人。仲跻祥说,一审、二审法院均将这起事故定性为工伤事故,但周福从来都没有做过工伤鉴定,法院采信的都是伤病鉴定。从字面上看,“工伤”和“伤病”仅一字之差,但两者的赔付标准和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2010年4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不顾长途跋涉,从乌鲁木齐赶到和田在周福病的床前详细调查案情,并于同年5月做出了“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处理不当,要求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裁定。

2011年6月29日,和田地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法对周福进行工伤鉴定,鉴定结论为工伤二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不能自理。

同年11月29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也认为“原伤残等级鉴定不妥,适用法律有误,处理不当,应予以撤销”,该院做出了“发回和田市人民法院重审”的裁定。

2013年7月16日,判决书最后一页的赔偿数字在周福脑海中一遍遍闪过:判决被申请人和田波斯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伊里其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周福各项损失费2500480.40元,扣除申请人1995年已经领取的47600元,被申请人还应当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周福2452880.40元。经其代理律师查询发现,之前国内工伤赔偿最高记录为220万元,本案已创造了中国工伤个人赔偿最高记录。

本案审判长何天宏介绍,除了这笔一次性赔偿,周福从本月起还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3911.56元,这个数字随着以后每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而变化。

目前,瘫痪在床的周福,身体各项机能已衰退,不仅是听力,连语言功能也开始退化,讲一句话,他要停顿三四次。为了给帮助他的同乡减轻负担,他每天只吃一顿饭,平日里整天躺在不足10平方米的屋里,企盼法院的最后判决。

周福的代理律师仲跻祥说,这一结果来之不易。如果周福早日能够拿到这笔赔偿,他的伤就能及时得到治疗,不致于留下终身残疾。不管怎么说,周福的合法权益终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愿他早点将这笔赔偿金拿到手,回成都接受康复治疗,安排好今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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