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奢侈品与知识产权
2014-09-25单晓光
检察风云 2014年18期
关键词:产品
单晓光
《检》:一提到山寨奢侈品,也就是俗称的A货,很多人都会意识到这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单教授,您能为大家普及一下具体侵犯的是哪种权利吗?
单:有些人会以为《知识产权法》是一门类似于刑法、民法有专门法律条文的法律,但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所用的标志、名称和图像,分为工业产权与版权两大类。在我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司法解释。
拿一个山寨的LV皮包举例,这是个普知度较高的奢侈品牌子。国内的一些企业会以此搭便车仿制出在外观上足以以假乱真的皮包,对产品的图案、线条和颜色都会仿制得很到位,这就会侵犯到原有产品的外观设计。有些商家打擦边球,对原来产品的注册商标进行微乎其微的修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又如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以上不正当手段在市场交易中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
《检》:山寨货的流通与其存有强大的市场是分不开的,你觉得消费者对山寨货的购买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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