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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

2014-09-21卢伟豪

企业导报 2014年11期

卢伟豪

摘 要:企业社会责任自十九世纪被提出来后,概念内涵不断丰富。企业与社会成员、员工、消费者之间互动,达到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相处,实现企业价值。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综合运用法律、道德、舆论媒体、政策、甚至诉讼等手段规制。

关键词: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企业社会责任;规制

一、引言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7座以下载客车辆,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因交通企业消极应对,造成严重拥堵。国庆长假后,交通企业管理部门矫情发布统计数字,意即国庆长假期间因免费通行少收过路费200多亿元,是对社会的恩赐和施舍。高速公路企业终年收费,节假日偶尔免费通行,返利消费者,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交通部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认识严重不足。

二、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发展及内涵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起源于欧洲,但该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却以美国为代表。1899年,美国钢铁集团公司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在他的《财富福音》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观点。这个观点建立在两个原则基础之上:一是慈善原则,二是管家原则[1]。慈善原则要求比较幸运的人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和照顾社会上不幸的人,慈善是个人的义务;管家原则源于《圣经》,要求企业和有钱人把自己看成财产的管家,而不是财产的主人,但卡内基的理论没有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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