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工程腐败模式的分析及腐败程度的初步测算*
2014-09-21肖俊奇
观察与思考 2014年8期
关键词:工程
□肖俊奇
公共工程领域是我国腐败发生的重灾区。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伴随新一轮政府投资项目的上马高潮,成千上万亿的项目资金背后,不乏贪官和奸商的觊觎,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等中央纪委反腐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有腐败分子长袖善舞的身影。鉴于此,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①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2014年6月,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截至今年4月底,3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4.64万件,立案2.47万件,查实2.2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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