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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培养接班人的标准及机制研究

2014-07-27马鑫

观察与思考 2014年8期
关键词:接班人中国共产党标准

□马鑫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培养接班人的标准及机制研究

□马鑫

中国共产党重视接班人的培养,将接班人的培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执政党的安危、国家政局的稳定紧密相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已有接班人培养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深化接班人的培养标准,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经过长期的探索,中国共产党正在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接班人培养机制。这一培养机制在权力设置、产生方式、培养模式、制度保障、舆论监督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共同彰显了新时期接班人培养机制的特色。

接班人 中国共产党 培养 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①《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2013年6月29日。这里的“人”,不但指中国共产党现任的党政领导干部,也指需要培养的青年人才。中国共产党培养的接班人,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承继和接力的作用。明晰中国共产党接班人的培养标准以及机制特点,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壮丽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千百万接班人来继承,需要众多忠诚者来开拓。没有接班人的承继和接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将难以取得成功。因此,源源不断地培养和造就宏伟事业的接班人,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战略任务,这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安全和国家的政局稳定。

(一)接班人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需要具有政治可靠、能力过硬、作风正派的人来完成,需要几代人不断接力奋斗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取得成功,与接班人能否承前启后密切相关。邓小平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0页。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提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③《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9页。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和发展,需要接班人的不断涌现。失去事业的坚定继承者,无疑将导致事业的失败。从历史上看,苏联社会主义事业惨遭失败,与苏共选择戈尔巴乔夫之流作为接班人不无关系。戈尔巴乔夫等作为苏联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在关键时刻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苏共的执政地位,就是未能履行好接班人的职责,直接导致苏联社会主义事业的失败。“2001年,戈氏在接受采访时坦白,我们是苏共20大的孩子,苏联60年代的历史对我们影响很大,年轻时我们是怀着对党的信任和忠诚入党的。但苏共20大以后,我们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①吴恩远:《再论俄罗斯反思历史、重评斯大林思潮》,《世界历史》,2006年第2期。可见,选择什么样的人来接班,与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紧密相连。因此,中国共产党只有培养合格的接班人,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接班人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与党的自身建设紧密相连,是一个包涵价值安全、主体安全、根基安全、堡垒安全、机制安全以及肌体安全等各种要素在内的复杂体系。执政安全表现在国家战略、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主导意识形态、国家权力等方面是否稳定、持久和有效。选择什么样的接班人掌握执政党权力,直接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安全。选择思想正确、意志力坚定、能力素质较高的接班人,能够始终贯彻执行执政党的战略方针,从而保持执政党的执政安全;选择思想不正、意志力不坚定、能力素质欠缺的接班人,有可能改变执政党的战略方针,从而威胁到执政党的执政安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出现学潮,一些接班人由于意志力不坚定,试图迎合不合理的政治变革诉求,导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一度受到威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②《习近平强调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新华网,2013年6月29日。因此,只有从源头上选择各方面符合执政要求的接班人,才能保证执政党的战略方针得到贯彻执行,才能保证执政党的执政安全得到最大程度地保障。

(三)接班人关系到国家政局的稳定。党是执政的主体,由于接班人在未来的政治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思想意识、政治权力、专业能力等因素足以影响国家的政治走向和政策选择。因此,接班人的执政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的发展和国家政局的稳定。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均GDP达到6000多美元,正在朝着突破人均10000万美元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在这一国家发展水平的转型过程中,中国要防止落入“中等收入陷阱”③中等收入陷阱:指一国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从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国家,往往发生经济回落或停滞、民生艰难、贫富分化、腐败多发、就业困难、社会动乱、乱象频生、信仰缺失等现象,常常导致所在国家社会动荡和政局不稳。因此,中国要防止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就要充分培养接班人的领导才能,使其未来能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合格的接班人,具有担当国家发展、推进改革开放、保障民生幸福的重任,能够洞察国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前进,从而在现代化发展的轨道中保证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不合格的接班人,就无法担当历史赋予的重任,很难洞察国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无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难题,进而引发国家动荡和社会的不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接班人的领导作用时深刻指出:“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④《习近平强调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新华网,2013年6月29日。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科学内涵及培养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壮丽的事业,需要千百万接班人接力传承。所谓接班人,是指中国共产党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有意培养的、有高度觉悟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遵纪守法的青年人才和广大后备干部。本文所指的接班人,是指狭义上的接班人,即广大后备干部。

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的接班人培养标准。在新形势下,接班人的培养标准主要可概括为:年轻化和德才兼备。年轻化,是接班人培养标准的首要标准。只有年轻人来接班,才能彰显接班人的年龄优势。德才兼备,是接班人培养标准的核心标准。只有兼备“德”与“才”的年轻人来接班,才能彰显接班人的品德、能力要求。然而,这两大培养标准,是在中国共产党长期的实践探索中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大致经历了以下历史阶段。

(一)培养标准的起始标志——以“信仰坚定”和“组织认同”为主要标准。这两个主要标准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在19世纪40年代,无产阶级革命阵营刚刚建立,马克思、恩格斯还未考虑接班人的培养问题,但他们在制定共产主义同盟①共产主义同盟:创立于1847年6月,由马克思、恩格斯亲自参与创立,是第一个国际性的无产阶级政党。1847年6月7日,共产主义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同年12月,共产主义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新的《共产主义同盟章程》。章程中,对入会标准进行严格的限定。这些入会标准,成为后来接班人培养标准的思想来源。如在第一个国际共产主义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入会的盟员必须“承认同盟的各项原则”、“不属于任何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忠实履行自己的诺言并保守机密。”②王学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第一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25页。在同年修改的同盟章程中,入盟会员的入会条件更加细致、明确,其中包括:“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③王学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第二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9页。等等。可见,是否赞同、遵从无产阶级革命组织的原则和是否坚定无产阶级革命信仰是加入共产主义同盟的主要标准,即“信仰坚定”和“组织认同”是加入共产主义同盟的主要标准。这两个主要标准成为后来接班人培养标准的思想来源。

(二)培养标准的初步形成——以“又红又专”和“五个务必”为主要标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注重接班人的培养,主要表现为对最高领袖的培养。特别是在延安时期,刘少奇就被作为党的最高领袖的接班人选来培养。④注:1945年党的七大,毛泽东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并在七大选举中,位列中央五大书记第二位。1960年,毛泽东与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谈到接班人时说道:“在延安,我们就注意这个问题了,1945年七大就明朗了。”毛泽东所说的“1945年七大就明朗了”,指的就是当时已选定刘少奇为接班人。选定刘少奇为接班人,主要是看他的政治立场、理论素养、能力才干和年龄优势。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情况变化和时代要求,将接班人培养的标准定义为“又红又专”和“五个务必”。又红又专的标准,主要针对两部分人,一是领导干部,二是知识分子。红,主要是指政治立场;专,主要指专业技能。正如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所说:“我们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⑤《毛泽东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309页。此外,针对接班人的培养标准,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坚持“五个务必”原则,即必须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大多数人、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楷模、要有自我批评的精神。⑥毛泽东:《关于赫鲁晓夫假共产主义及其对世界历史的教训》,《人民日报》1964年7月14日。因此,在毛泽东时代,“又红又专”和“五个务必”成为接班人培养的主要标准。“又红又专”是接班人培养的初级标准,“五个务必”是接班人培养的高级标准,即一个干部要成长为最高领袖的接班人选,首先必须符合“又红又专”要求,其次必须符合“五个务必”的要求。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环境,最高领袖的接班人选培养,以政治挂帅为主,一度出现只注重“红”的要求,而忽视了“五个务必”的要求。这一情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才得以真正解决。

(三)培养标准的逐渐发展——以“四有”和“四化”为主要标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逐步认识到接班人的培养范围,不能仅仅限定在少数领导干部、知识分子等群体之中,应将培养范围扩大到广大青少年群体之中。基于此,邓小平提出了接班人的培养要体现“四有”标准,即“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有纪律”⑦《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8页。。此外,邓小平提出接班人的培养必须坚持“四化”标准,即必须具备“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⑧《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四化”标准,更加明确了接班人的政治标准,将接班人的“四有”标准进一步提升。“四化”和“四有”标准的提出和实践,不仅促使接班人培养标准从单一化向全面化发展,也促使接班人培养范围从少数群体扩展到了多数群体。因此,“四有”和“四化”标准,是中国共产党接班人培养标准的不断深化的表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培养标准的真正开始。

(四)培养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德才兼备”和“以德为先”为主要标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德”与“才”,但在毛泽东、邓小平时代,由于以上接班人培养标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高于“德”与“才”,因此接班人的“德”与“才”并没有置于很高的位置。近十多年来,我党逐渐突出以“德”和“才”的标准来培养接班人。江泽民同志认为:“选拔干部总的原则,还是德才兼备。”①江泽民:《论“三个代表”》,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胡锦涛同志也认为:“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②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3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③习近平:《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中国新闻网,2011年12月19日。因此,从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时起,中国共产党培养接班人更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其中,在这两个标准中,坚持“德”高于“才”。因为一旦失“德”,“才”也变得没有意义。因此,只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才能成为合格、长久的接班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标准大致经历了以上四个阶段。在新形势下,逐渐形成了以“年轻化”和“德才兼备”为主的接班人培养标准。中国共产党在接班人的培养标准上,是一脉相承和不断发展的。培养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全面,直接关系到接班人是否合格。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标准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接班人培养的机制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接班人培养机制。这一培养机制包括接班人的选拔、培养、使用、保障、检验等过程,涉及权力设置、产生方式、培养模式、制度保障、舆论考察等五个方面。

(一)权力设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接班人

接班人的权力如何规范设置是一项重大的组织问题。改革开放初期,逐步恢复新中国初期的集体领导模式,对接班人权力行使进行民主化、规范化的设置。

对接班人行使权力的民主化设置,表现在接班人权力在集体领导的原则下行使,并注重发挥接班人的个人作用,即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对接班人行使权力的规范化设置,表现在制定了有关接班人权力的规章制度,对接班人权力行使进行刚性制约。接班人行使权力的民主化过程和规范化过程是紧密相连的,不仅使权力在民主集中制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也使得权力在各种规章制度内合法使用,坚决反对个人专断。邓小平指出:“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想结合的制度。要明确哪些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哪些问题应当由个人负责。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和决定。”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6页。从那时起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都一直强调这一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智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以上原则和规定,要求接班人行使权力必须在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下、党的规章制度范围内依法、依规使用。

此外,接班人行使权力的民主化、规范化设置,有助于接班人的培养,使他们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腐败的发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⑦《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3年1月22日。因此,要预防接班人的权力腐败,就必须让他们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环境中成长,坚持权力在组织原则和各种规章制度内运用,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协商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同时又积极发挥个人的作用。只有坚持接班人权力的民主化和规范化运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接班人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其行使权力的阳光运行。

(二)产生方式:多渠道、多形式选择接班人

在中国,接班人的产生主要通过委任、选举、选拔和民主协商等四种方式产生。这四种产生方式并行不悖,共同构建了接班人的产生方式。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主要通过以委任的方式产生接班人。改革开放以后,基于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更注重以选举、选拔的方式产生接班人,但与此同时,委任和民主协商依然发挥重要作用。

接班人的委任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定过程,是以上级领导的任命为主要特征的产生方式。早在党的一大会议上,就规定了委任方式是党的领导人重要产生方式。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规定,“委员会的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同一地方设有五个委员会时,应由全国代表会议委派十人组成执行委员会。”①《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一大—十八大),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此后,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共产党自身的发展,委任方式不断得以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在革命、战争的环境中,对接班人采取委任方式,有利于党的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的尽快部署和完成。在建设、改革的环境中,对接班人继续采取委任方式,有助于干部的使用,有助于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得以贯彻执行,但容易造成干部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等问题。

接班人的选举方式是民主的推选方式,是自下而上的过程,是以走群众路线为特征的产生方式。选举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等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选举法规和条例,以确保接班人顺利、有效产生。如《关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暂行办法》 (1988年)、《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1994年)、《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2007年)等等。选举方式,已经成为接班人合法化的制度标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已经证明:没有经过选举程序的接班人是不合法的接班人。这种选举产生的方式,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产生的重要方式。

接班人的选拔方式是自上而下的过程,是以特定的方式快速、有效选择接班人的过程。选拔方式,主要有公开选拔、两推一选、两票制、竞争上岗等形式。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选拔方式,如《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1986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4)等等。这些规章制度,保证了执政党以民主的方式在有限地时间和空间内迅速、有效选拔符合要求的接班人。

接班人的民主协商方式是对候选接班人进行民主推荐、民主讨论的过程。民主协商方式,目的在于将各方不同意见提前消化,最终统一到党内共识上。应该指出,中国共产党民主协商产生接班人,更多的是在党内和与民主党派的协商中进行的。在十七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产生之前,就进行过充分的民主协商过程。比如,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同时,就可新提名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也进行了民主推荐”②《十八大最高领导集体如何选出:预备人选民主推荐》,西部网,2012年11月19日。。民主协商有利于协调各方意见,有利于推选众望所归的接班人。

以上四种接班人产生方式互不矛盾,都在各自的领域、范围内发挥作用。一般情况下,接班人的产生方式不是仅仅以一种方式产生,而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混合进行。比如在选举前,先进行选拔、然后进行民主协商,再选举。特别是最高领导人的产生,都要经过多次的提名推荐、民主评议、反复协商、充分酝酿、组织考察、投票决定等环节,以求达到各方的共识。这些多渠道、多形式的产生方式,有利于党的事业继往开来,有利于党内民主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德才兼备的接班人脱颖而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培养模式:系统式、组织化锻炼接班人

中国共产党培养接班人的模式,呈现出系统化和组织化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坚持阶梯式培养。中国共产党坚持阶梯式培养接班人,反对跨越式、直升式培养接班人,但同时强调对于优秀的人才,要不拘一格选拔培养。接班人的地位和作用,不是一朝一夕地形成的,需要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环境中经过时间的磨练和实践的检验,并有一定的成绩,一步一步向上发展,进而成为中国共产党培养的合格接班人。而通过直接选拔的方式,使得候选接班人跳跃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获得的实际工作经验比其他人较少,也很难在更高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正如邓小平指出:“用坐火箭、坐直升飞机的办法提拔干部,我们再也不能这么干了。干部要顺着台阶上,一般的意义是说,干部要有深入群众、熟悉专业、积累经验和经受考验锻炼的过程。”③张彦修等:《新编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211页。邓小平反对那些坐火箭、坐直升飞机式的突击提拔的接班人,但他不反对跨越式的提拔真正有才能、有能力、有觉悟的接班人,特别是年轻人。他说:“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打破框框。只要我们敢于把他们提起来,让他们在其位,谋其政,经过一两年就能干起来了。”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54、402页。

坚持从实践中培养。实践是检验接班人是否合格、是否能担当大任的重要标准。因此,对于接班人的培养,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中国共产党历来将接班人的培养置于实践中考察、磨练、检验,以增强接班人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甚至通过实践的检验淘汰不合格的接班人。“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条根本途径。”②江泽民:《论党的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25页。“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所以具有超人的胆识、丰富的政治精英和卓越的治党治国治军才能,这同他们长期从事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经受过各种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和尖锐复杂斗争的锻炼和考验是分不开的。”③《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92页。可见,只有通过实践,接班人才能成熟,才能成长。缺少实践的锻炼和检验,接班人无法担当大任,其能力和素养必将受到质疑。

坚持从艰苦环境中培养。接班人的培养放在什么样的环境,直接关系接班人的能力素养。艰苦环境与优越环境相比,更能培养接班人的素养能力。比如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在进入中央担当大任之前,在甘肃、西藏、贵州等省份的艰苦环境中工作过多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年轻时曾与广大知识青年一道在延安下放,在艰苦的农村环境中,勤奋自勉,攻坚克难,带领当地村民脱贫致富,经过自身努力成长为村支书,后又到河北省正定县、福建省宁德地区等艰苦环境中锤炼多年。这些接班人在艰苦环境中通过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提升了其能力素质。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需要放在艰苦的环境中进行历练,以达到磨练其意志、增长其才干的目的,为将来担任更高的领导职务做好准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广大的年轻干部“要不怕困难、攻坚克难,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④《习近平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新华网,2013年5月4日。。

(四)制度保障:科学化、程序化选拔接班人

中国共产党的接班人机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并不断地完善。

在毛泽东时代,存在“个人选择个人接班人”⑤参见胡鞍钢:《中国集体领导体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现象,但实践中大都不成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已经充分认识到“个人选择个人接班人”的重大弊端,开始建立“集体选择集体接班人”制度。在建立这一制度过程中,邓小平发挥了主导作用,并身体力行加以实践。他将接班人问题与执政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紧密相连。他希望全党重视接班人问题,特别希望广大的老同志主动让位于年轻人,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他说,“这场革命不搞,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年轻、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54、402页。“现在摆在老同志面前的任务,就是要有意识地选拔年轻人,选一些年轻的身体好的同志来接班。”⑦《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2页。同时,邓小平在刚刚复出不久,就希望尽早卸任所有的领导职务,以让位于年轻的接班人。但由于其特殊的领导地位,党中央直至1990年才允许其全面退出领导岗位。在全党逐渐达到共识的基础上,从党章、法规、政策等各方面打破接班人终身制,建立任期制和退休制,由此开启了接班人“能上能下”的时代。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废止领导干部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1982年,党的十二大新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⑧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版,第594页。

在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担任总书记时期,接班人体制得到进一步发展。1998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明确提出:“经过选举产生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实行任期制,非选举产生的党政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这有利于克服干部在一个部门长期工作带来的弊端,也有利于全面锻炼提高干部,推动能上能下,实施干部交流。”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若干问题学习读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这一思路的明确并上升到党内法规层面是2000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1—2010)》。该《纲要》明确提出:要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①参见韩强:《领导干部任期制的理论考察与反思》,《政治学研究》,2007年第1期。此后,接班人的任用方法逐步细化、制度化。2002年,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干部免职制度、辞职制度、降职制度、聘用制制度和试用期制度,为解决各级接班人“下”的问题疏通了出口。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规定了党和国家有关领导人、各个层级干部的任期期限。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接班人的培养工作,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并及时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分为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其显著特点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奠定了基础。②《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2014年1月17日。

在新形势下,对接班人的规定将会越来越细,越来越规范。对接班人的制度设置,将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五)民主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制约接班人

民主监督,就是将接班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中,通过传统传媒、网络传媒、公示和电视竞选等形式,对接班人的工作,甚至是重要生活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民主监督,是选拔、培养接班人的重要保障。

民主监督,首先是从传统传媒开始,逐渐发展到现在四种民主监督形式。传统传媒,主要包括报刊、广播和电视。邓小平高度评价过报刊作为民主监督的作用。他说:“报纸真的同实际、同群众联系好了,报纸办好了,对领导是最大的帮助”③《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0页。,有利于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网络传媒,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成为当前民主监督最重要的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公示,是接班人选拔、培养的重要监督手段。只有及时、全面公示接班人的有关信息,广大党员及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地监督接班人。电视竞选直播,是近几年来诞生的一种新的民主监督方式,可以让众多候选接班人在电视直播中展现自己的观点、才能,并进行交流、辩论,让现场观众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评优选择。电视竞选直播,有利于直接检验接班人的应急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有助于强化民主监督、促进接班人培养的民主化。

此外,民主监督方式的变化,也促使民主监督的内容发生变化。当前,民主监督的内容,已经从接班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扩展到家庭信息、财产信息等。比如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们,开始披露个人的家庭情况,向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推进了一大步。有海外媒体评论称:“这是新一届领导人倡导透明化作风的开始。”⑤《领导人家庭信息首次披露体现透明化》,中华网,2012年12月24日。这将把接班人民主监督大大向前推进。

总之,中国共产党正在逐步建立一整套接班人的培养机制。它在权力设置、产生方式、培养模式、制度保障、民主监督方面彰显浓厚的“中国特色”。接班人的培养机制,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需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这一培养机制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责任编辑:凌 雁

作者马鑫,男,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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