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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夜铭刻

2014-09-17吕虎平

美文 2014年7期
关键词:雏菊阳台

吕虎平

陕西作家协会会员,西安作家协会理事,长安作协副主席,西安市首批签约作家。获首届“手稿”散文奖、全国散文论坛征文二等奖等十余项散文奖。出版散文集《棉花》《吹进院墙的风》《散碎阳光》《篇十二》,诗集《镜与像》,长篇小说《单面人》等。

我总会为阳台的那簇雏菊得意。多年前,我从乡下移来栽入盆中,它便入乡随俗灿烂在我家阳台。春天里花谢花飞,尽管在秋天,没有那般浩荡铺排,但在这个季节,雏菊的确最具生命力,恣肆张扬,热烈如夏日的阳光。它的金黄,它的浓艳,当是最靓丽的秋妆。

那年,我回乡下看母亲,朋友齐克昌开车送我。返回途中,车抛锚了。齐克昌爬在车下捣鼓着,我对车一窍不通,插不上手,就蹲坐在一边看他忙乎。不知不觉天已暗了下来,他还没有找出故障所在。等待是最焦人的事,也是最无奈的事。我心里急躁,又说不出,蹲坐在一边数石砾。在这偏僻的乡下,很难找到修车铺。我甚至有了恶意的想法:把车丢在荒野。克昌伸出油污的手,拿钱来,我立马扔了它。他爬上爬下,爬进爬出,脸上蹭了黑油,可爱得像炼钢师傅。本来没抱多大希望,他又鼓捣了一阵子,偏巧好了。发动了车,打开灯,照亮了路边一簇雏菊,野生的,一嘟噜花蕾尚未完全绽放。这种雏菊在乡下很为普遍,一到秋天,道路边随处都是,一丛丛金色的花蕾,像是燃烧的金色火焰,耀人眼目。也许是终于修好了车,克昌的心情大为好转,他找来小铲,挖了两株,说是回家移栽。我笑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克昌笑我没情趣。说起养花,我的确没有养花的缘,每次买回一盆花,养着养着,叶子黄了,枝干蔫了,最终枯萎了。回到城里,克昌分一株与我,说是看谁能把它养活。我笑了,我打小生长在农村,我清楚这种花生命力极强,只要有了土壤和水,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给点阳光就灿烂。养它,有什么可比的。就像乡下的孩子,疯着,野着,就长大了。的确,从移栽回来至今已有四年,那一簇雏菊,总摇曳在阳台,呈现一簇金团,亮亮的、灿灿的。

一天凌晨,我因心事辗转难眠。那天,我想起了很多事,想起了自己的遭际。自己辛辛苦苦,把更多的个人生活,挤压在工作上,辛苦的付出,换来的是被排挤、被愚弄、被欺骗、被利用。突然来了一场秋雨,风急雨骤,阳台窗户被拍打得哗啦啦啦地响。我翻身起来,去关窗户。就在我打开阳台灯的瞬间,我发现傲霜绽放的雏菊,让人措手不及,极浓极艳的那种,金黄的花瓣,浅绿的蕊,是否是因这雨夜而来临?昨日还是星星点点地开了几朵,大多的花蕾裹紧了蕊,像小孩子嘟囔的嘴,今日就一朵朵聚集在墨绿的、浓深的绿叶里。我突然有这样的感觉:花无眠。莫非这雏菊,也和我一样,怀揣着心事在黑夜铭刻。后来,我有事无事,总习惯爬在阳台,望一眼那一簇菊花,无论是在秋天绽放时节,还是在春天萌芽之时。这种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从九月初一直持续到十一月底。在乡下,秋日的田间,总会有一丛丛的雏菊绽放着,与庄稼争宠,影响庄稼的生长。母亲把它们铲掉,堆在田畔道边,只要它还带着泥土,花蕾照样绽放,根须仍会扎入土中。就像一个时常迁徙的人,对一切都顺应了,任你摆布,只要有一方喘息的天地,就能生存,就能萌生新的希望。人常说,树挪死,人挪活。我已人到中年,却背井离乡,未必不是什么好事。本来,我对这样的花没有什么感觉,更不会把它移栽到舍下,只是因为与克昌的约定,才让它一直驻守在阳台。既然我对养花不在行,我也没必要刻意花钱去构筑阳台的一方新绿。有一次,我在拆迁工地捡拾了一株兰花,让雏菊有了陪伴,否则,不知它还要孤芳到何时。说来有趣,我从来没有养活过牡丹、君子兰之类的名贵花,无意间捡拾来的兰花,倒和雏菊一样,年年绽放阳台,为陋室增添了无限生机。我去克昌家,却不见他家雏菊的踪迹,问他,说是那花也太能长了,把花盆占满了,还不断分蘖,发出新芽。妻子不喜欢,扔了。我笑了,我说野花野草不是你能养得起的。克昌知道我话中有话,就“嘘”了一声,不让我往下说。克昌有些花心,这几年小挣了一把,偷偷在外拈花惹草。我时常与他玩笑,野花没有家花好,但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不久前再见他,是被他凌晨呼去喝酒的。

我们坐在快乐酒吧,平日聒噪的他,一言不语。看得出来,他并不快乐。那段日子,他正在感情的漩涡里挣扎,心境忧伤、寂寥。他喊我去喝酒,不过是需要有一次倾诉,来抚平他受伤的心。人是喜欢倾诉的,有了痛苦,需要倾诉,有了幸福,仍然需要倾诉。克昌心境不好的时候,习惯向我说,我能掩藏住厌倦和不耐烦,做他忠实的听众。这次,克昌一改往日的习惯,低着头绞着衣角,沉默着。与他长相厮守的妻子,与他一夜温存之后,跟前男友走了,你想,一个钟情的男人,内心该会装着多少痛、多少苦。她去了美国,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他们的孩子,虽然她仅仅只是怀有身孕。她到了美国,给了他一纸离婚协议书。她告诉他,其实在他们认识之前,她就有了男朋友,只是双双家里反对,才没能结婚。因为他总是忙,忽略了自己,一次偶然,前男友从美国回来探亲,他们几次来往,燃起了昔日的情感。他属于那种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人。真正和妻子分手,克昌难以接受。何况妻子后面的话更让他将要窒息。她说,你签不签字都无所谓,反正我不会再回来了。如果你喜欢拖,就拖好了。话已绝情至此,克昌肝肺欲炸。他真没想到,自己在外面有时偷偷吃腥,妻子却吃到了大洋彼岸。一个朋友这样评价他们的分手:“他的痛苦,不是因为失去了爱,而是被抛弃的疼痛。”这话说得极是。

齐克昌没了老婆,人就像失了魂。小区附近有一个公园,他就到那里消磨时光。公园就是这一带最热闹的场所,时常有三五成群的人,聚在一搭,玩各种游戏。克昌孤独的时候,就到这里遛跶,但他的身影却与这里极不搭调。这里的每个人好像在尽力表演着自己的角色,唯独他与这些没有关系。园里有一面湖,有一次,我们沿着湖边走,走着走着,他看到一颗石子,抬起一脚,“扑通”一声,将石子踢入湖中,湖面上立马漾开一朵大大的“雪莲”,一漾一漾的,向四周无声地散去。

说不清的原因,我无端地开始喜欢黑夜。儿时,我对黑夜有着莫名的恐惧。冬日的夜晚,风叩打着窗棂,让恐惧扩散的速度,以特殊的节奏和方式,叩开我内心那根脆弱的神经。坐在灯下,灯光摇曳,墙上映照着我的影子,晃荡而虚幻,带给我惶惑不安的战栗。

深秋的寒意弥漫在空气里,携带着落叶。我突然想到了同学刘馨。就像想到树根,就能联想到它的枝叶一样,我自然想到了刘馨的生活。刘馨嫁给了一个上海男人,那是一个极为精致的小男人,白皙的脸蛋,弹一下,都会弹出细腻的水来。刘馨幸福地做了新娘,出嫁那天,我看到她的粉腮上,一抹幸福的红晕。后来,精致男人出国了,再后来,她接到了一个意外——老公的一纸休书。精致男人更精致了,一切都算计得恰如其分。他说,侬不要想着讹阿拉钱好不啦,侬和阿拉结婚还不到一年,侬晓得吧。所以,侬和阿拉根本不存在财产上的共通,何况侬还和阿拉父母居在一起,房租也就免得啦。侬想讹诈,一个大子儿都没得啦。老公冷冰冰的话,绝情而残忍,与恋爱时相比,判若两人。他的话显然很有逻辑,刘馨彻底心寒了,他的精致早已算准了她只有接受的份,无可反驳。刘馨人长得美丽,但性格懦弱。她吃亏了,宁可忍气吞声,也不与人争强斗气。上海男人也许找到了她的软肋,专找最薄弱的地方捅。

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刘馨刚结婚那阵,就遭到了丈夫家人的反对,因此,一跨进丈夫家门,就没见过婆母的好脸。上海公婆对她这个北方长大的女子,抱着集体拒绝的态度。就像吃惯了细粮,会拒绝粗粮一样,他们把刘馨当成了北方田地里的大豆高粱。为了讨好公婆,刘馨下班后,不敢多在外耽搁,匆匆赶回家,小心伺候他们,心里再有怨言,也不敢表露出来。即使这样,也难换得婆母哪怕吝啬的、勉强的一丝笑颜。一个人一旦被刺中了软肋,一切便在别人的掌控之中。婆母找准了刘馨的软肋,她越是忍气吞声,越会遭到婆母的指斥,无论她怎么做,都像冲撞了西王母的蟠桃会。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遭遇如此尴尬局面,刘馨没有反抗,她只是本能地把自己蜷缩起来。她在上海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老公出国后,她更孤单了,她只有用忙碌来打发孤寂的心。反正上完班回家,忙忙碌碌地,一天就过去了。好在老公还时不时打来越洋电话,总能安抚、温暖那一颗孤寂的心。她天天盼着老公早早回国,有老公的疼爱,自己即使忍受再大的苦累和屈辱,又能算得了什么,谁知,她苦巴巴盼来的却是一纸休书。

时间给了刘馨审视生活的镜面。离婚后,刘馨更觉得孤单了。她辞去了工作,在淮海路一处偏僻的弄堂租了一间店面,做起了服装生意。在淮海路做生意,需要的是人脉。刘馨无依无靠,开一方小店面,必然淹没在浩繁的市声里了。她无心做事,起初还算有些人气的店铺,越来越清淡了。她迷恋上了上网,几乎每天溜达在网上,到处留言。她变得越来越敏感,越来越脆弱了,就像带刺的玫瑰,散发出极具杀伤力的气息。看到任何一条带有观点性的留言,她都会发出攻击性的回帖。她在暗夜中穿行,就像这座城市的局外人,生活在恍惚中云烟般淡去。有时,她想哭却找不到地方,眼泪积蓄在胸腔里,把五脏六腑都泡咸了。

一个人在庞大的都市,显得多么渺小。刘馨逐渐发现了自己的面孔。她之所以投奔繁华都市,是因为爱情的力量。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寂寞的人生。她曾幻想着像电视剧里讲述的那样,一次偶然的机遇,让她咸鱼翻身,完成自己的梦想。事实上,她每天承载的,只有生存的压力。她终于放弃了大上海的繁华生活,回到了家乡。尽管家乡还很陈旧,生活不富裕,尽管土地贫瘠,经济不发达,但它能赋予每个人最简单的生活。

1988年冬天,我们完成了所有课程学习,就要放寒假了。下一学期,是实习阶段,之后就是完成毕业论文。考完试,我们坐在教室聊天,刘馨好像也在其中,或者没在。即使在,她的话也不多,只是坐在旁边,静静地听。那年月,西安还没有网吧,茶秀、酒吧也很少,再说,我们也消费不起。坐在教室聊天是常有的事,只是这次似乎与以往有着不同的意味。离别的伤感,等待分配的焦灼,大家各怀心事,言语便若即若离。我们学校的教学楼是50年代建的,没有暖气设施。那年暑假,学校刚刚安装上暖气管道,到了冬天,还没有供暖,教室前后蹲了两个蜂窝煤炉子,供平日取暖。我们围炉长谈,暖暖的感觉、淡淡的别绪。有人突然说,明年这个时候,我们不知会在哪里?听到这么一句,大家都沉默了,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莫名的酸楚。

我们好像聊到了谁和谁谈恋爱,也聊到了某某和某某合适还是不合适的话题。的确,某某和某某真的不合适,就在我们刚开始实习不久,他们双双在宿舍自杀了。那间宿舍的舍友搬了出去,没人再敢进去。我住在508室,紧邻他们宿舍。我在解放路的民生商厦实习,晚上回学校睡觉。那段时间,每到夜深人静,就想起他们自杀的场景,殷红的血,一直在梦中流淌。多少个夜晚,我都被那鲜血惊出一身冷汗来。刚入校的时候,我也住在506室,住在某某上铺。我们宿舍七人,架子床几乎塞满了整间房子,行李都没有落脚之处。我们向学校争取,学校开始置之不理。过了一学期,我们集体写信,学校才做了调整,每间宿舍搬出一人,重新组成一个新的团体。大家经过一学期的相处,建立起了很深的友情,谁都不想搬离原宿舍。辅导员说,你们再不搬出来,那就继续挤着吧。我是学生干部,只能发扬风格,搬到508室。等我搬过去,我们宿舍竟然占了一大半班干部和学生会委员。商量班务的事,不需要专门找地方,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规定,晚11时,教室灯集体熄灯。那晚,我们聊得很晚,灯早已熄灭,我们仍旧不忍离去。我们聊几年来的学习,聊几年来的相处。好像有几个女生非常伤感,说出一些揪心揪肺的话,只是时间长了,不记得具体内容了。直到凌晨,我们走出教室,借着清冷的月光,我看到花园里那株腊梅花开放了。腊梅花骨朵刚硬,蜡黄蜡黄,蜡雕一般灿烂耀眼。但在晚上,不见其形,只能闻到淡雅的清香。

秋天一过,寒凉就到了。太阳照常升起,这个季节,只有阳光才能显示出独有的雍容与淡定。夜间睡去,必须关上窗户以抵御寒风苦雨。法国梧桐在风中零落着,树叶躺在地上,任由路人踩踏,随风碾作泥。

大姐骑自行车,驮着我去秦镇。镇街有一家音像店,铺面窄小而寒凉。大姐让我看着自行车,自己进去,购买了一盒磁带,是邓丽君新出的专辑。回到家里,大姐把磁带放进母亲为她陪嫁的录音机里,一遍又一遍地放着,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我看到大姐双眼含泪,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流泪。大姐把头拧向一边,掩饰着她的情感。在冬日,听邓丽君的歌,能感到一种柔软的暖意。这既是那个年代我们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印记。

近来的天气还好,朋友发短信问我北方最近很冷吧?我回复,温暖。其实,所谓的温暖是相对前一段时间的寒冷而言。昨天又突降温,早晨上班,脸上冷飕飕的。这是北方顶讨厌的冬日,四个月里,大多时间都是冷风专挑人的肌肤蹭,蹭得人浑身不自在。难得有前几日的暖阳,也是不红不黄,雾蒙蒙的,白里泛青,缺乏了血色和暖意,很难有升温的迹象,即使有,也是寒气袭人。人的感觉是相对的,前几日,还有暖意,昨日,寒流侵袭,血管里似乎有无数冰刀在剜割,割得人从骨子里冒寒气。到处都是冷风,整座城市仿佛从冰海捞起似的,一掌抚去,都是冰凌。今年供暖差。城市不断扩张,高楼不断增加,而暖气管道不更新、不扩容,整座城市已超负荷,热力公司独家经营,谁也分不到半杯羹。热量不能满足,但价格随意调整。

北方的冬日,街上很少行人,即使有,也是哈着白气的唇。他们袖着双手,急急走去,周遭都是无端的风,逼迫着人往前赶。前一阵子,不该落雪的时候,落了一场毫无理由的大雪,成为入冬以来的一场灾害。至今,已经月余,却未曾见雪花的面。气候不免有些干燥,咳嗽的、感冒的,许多人生病了。静电也很明显,手触到化纤、铁器,发出“嗞啦”的声响,会让人激灵一下。老天是怎么了?与其这样,不如痛快地落一场雪。等待是熬煞人的事,一切见了分晓,也就释然了。这样毫无目的地等待,不如早早地来临更见痛快。哪怕是坏的结果,总是一个结果。

这座城市的一切寒凉景象,随着冬日的雨雪而突然降临,尤其是夜晚,店铺早早地关张。走在昏黄的路灯下,看到的只是漆黑的街景,紧闭大门的小商店、医药店、服饰店、报刊亭,当然,那些隐藏在角落的旅馆,睁着隐晦的眼。我回到家,却不想动手写作,每年这个时候都一样,人懒,手更懒。总想把自己包裹起来,躺在床上,随意地翻几页书。我读书没有目的,喜欢了翻几页,不喜欢了,扫上几行,就随手丢在一边。冬日就是这样,在暖气烘烤的日子里,易于犯困。

其实,冬夜也有浪漫,窗外雪花飞舞,雪落无声,拥衾读书,那是多么诗意的享受。我去电视柜前,拧开音响,有舒缓的、柔曼的音乐,弥漫室内。这样的感觉真好。心被音乐过滤成一根颤颤的鹅羽,在静夜里飘悠。一至冬日,人的肌肤就很脆弱,就像人的心一样,稍有不慎就会被割伤,割出殷殷的血,比如说这音乐,竟让我感动得想哭。这天籁之音,有着极强的穿透力,它能穿过人的内心,在冬日的居室,绽开艳艳的花朵。突然,我想起了克昌,也想起了刘馨,便有了记录的冲动,意识流的那种,把所想所思,毫无节制地记录下来。那种内心最隐秘的情愫,在瞬间呈现纸端,但我又很快地一笔勾去。我有着与众不同的固执、坚韧和莫名其妙的自尊。我相信这是遗传基因所致。我从父亲的身上,总能找到这样的影子,这也许是一种敏感,一个男人的敏感。男人的敏感与女人的敏感,有着很大的区别。男人更注重内心,而女人更在乎表象。情绪化的表象,总能让女人要么楚楚动人,要么可怜兮兮。

一盆雏菊,到底有多少意义?它在黑夜绽放,在阳光下灿烂,预示了什么?黑塞有句话,表明了这个貌似简单,却总遭忽视的道理:“一朵花或路上的一只虫子,远比图画室所有的书,蕴含着更多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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