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办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测算的研究
2014-09-13吕志学
吉林建筑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吕 志 学
(吉林建筑大学计划财务处,长春 130018)
1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计量的基本原则
(1) 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指当期发生收入和支出业务无论款项收付与否,只要发生即列为当期收入和费用,这样有利于真实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成本,从而能正确计量高校教育成本;
(2) 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成本相配合比较,也指针对某一项目的收入和支出项配比.高校在教育成本计量过程中,只有遵循配比原则才能完整准确计算出高校成本数据,实现生均成本测算;
(3) 固定资产折旧原则.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这样有利于提高高校资产管理和利用效率,也能真实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净值;
(4) 分类核算原则. 分类核算是指高校在教育成本核算时按照学科专业性质分类核算,即采用相同的成本计量方法对不同种类的高校所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消耗的教育资源价值进行归集和分配.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教育成本能够起到横向对比的作用[1].
2 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测算的基本设定
(1) 生均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广义上是指所有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资源的价值,包括社会、家庭、个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的成本.现在说的比较多的生均成木,是指由学校负担的培养学生所支付的费用.
(2) 教育成本的确定. 高等教育有三大基本职能,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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