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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唐的“古文”理论并未排斥骈俪之美

2014-09-12

山花 2014年8期
关键词:骈文韩愈古文

学界普遍认为中唐的“古文运动”即一场反骈文运动。从唐代律诗的繁荣、诗赋取士制度等许多社会现象都可以看出,南北朝时盛行的骈文在唐代没有衰落,反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这样一个审美风尚下,倡导“古文”的作家并没有对抗长期以来形成的审美习惯,但是却常遭到时人的误解,为此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自我辩护。作为志在复兴古道的儒者,他们对于更自由表达思想的散文创作有一种本能的心理趋同,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以文学家的方式来接纳、热爱、创作骈体。

王运熙先生在他的《中国中古文人认为作品最重要的艺术特征是什么》一文中使用了大量的例证,旨在证明这样一个结论:

自东汉至南北朝,是中国文学领域骈体文学形成以至昌盛的时期,诗、赋以至各体文章,都崇尚骈俪,因而当时绝大多数文人在评价文学作品时,大抵认为作品最重要的艺术特征便是骈体文学的语言之美。这类语言美大致是指词句对偶工致,辞藻华美,音韵和谐及用典精当。唐代虽有一部分文人提倡古文、古诗,批评甚至反对骈体文学,但骈体文学在总体上仍占优势,因而评价作家作品的主流倾向也没有大的变化。①

王运熙先生的这段话至少可以帮助我们走出两个误区:第一,我们经常用今人的评价标准批评骈体文学“形式大于内容”,但是在东汉至隋唐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对偶工致、辞藻华美、音韵和谐及用典精当”等骈体文学的外在形式美都是当时文人评价文学作品最重要的艺术标准;第二,我们长期以来受中唐“古文运动说”的影响,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认为由韩、柳推动并开展的古文创作思潮,是一场散文创作思潮,它压倒性地战胜了当时流行的骈文成为主流的文体,但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该说即便是在韩愈的古文理论吸引了大量追随者的中唐,骈体文学的优势地位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骈体文学在唐代的继续发展

可以这样说,从曹丕《典论·论文》中的“诗赋欲丽”到陆机《文赋》中的“诗缘情而绮靡”,到沈约的“声律论”,再到刘勰全面地论述情采、声律、丽辞,再到钟嵘“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的评判标准,魏晋南北朝形成了一个以“丽”为美的文学生态体系,骈体文学的语言美、形式美成了统驭这个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元素。而这样一个生态系统在隋唐实际上并没有遭到破坏,反而得到了延续并获得了更大的发展。

我们经常受“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观念的影响,认为南北朝是骈文的时代,到隋唐骈文的宝座就该禅让给新的文体了,所以到了唐代我们大大赞赏唐人的近体,更认为律诗当之无愧地成为唐诸文体中的佼佼者。前有沈佺期、宋之问在律诗定型上的功绩,后有王维、杜甫、白居易、李商隐在律诗创作中的实绩,可以说是唐人将律诗的创作推向了高峰。可是仔细想想,在唐代如此盛行的律诗不更证明了南北朝大盛的骈体文学在唐代不是衰亡了而是更加发展了吗?要之,律诗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小型的骈体文,在对仗、格律、字数方面要求更加严整,要比骈文带的镣铐还要多。在唐历史上有五分之四的时期,实行的都是“诗赋取士”制度,参考傅璇琮先生的观点,诗赋取士成为固定的格局,与其说是科举制度影响了诗歌的发展,还不如说“正是诗歌(律诗)的发展繁荣对当时社会生活(科举)产生了广泛影响的结果”。②王运熙先生也说,“唐代科举制度规定以诗赋取士,均用律体,士人应试时写的判决文用律体,一般公文也多用骈体。政治制度及措施对文学产生巨大影响,唐时骈体盛行是很自然的现象”。③

之所以这样一个很“自然的现象”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略,恐怕就是学界普遍公认的“中唐古文运动说”将“古文”等同于“散文”,“古文运动”等同于“反骈文运动”,认为古文兴起、骈文随即衰亡的简单化处理遮蔽了我们的视线。隋代的李谔,初唐的陈子昂、张说,盛中唐之交的萧颖士、李华、独孤及常被冠以“古文运动前驱”的称号,被认为是声讨骈体文的重镇。而实际上,他们没有一篇文章明确地反对骈体文,李谔写《上隋文帝请革文华书》目的是“革文华”,而不是打击骈体这一文体,他要求文章内容充实、正大,反对的是徒有形式而不利政教的文风,而且这封上书有骈有散,骈散兼行,大体上是一篇比较质实的骈文。陈子昂、张说的文章“文气”更盛,力排六朝之“颓靡”,但仍然属于骈文。人们经常因为独孤及说了这样的话:“及其大坏也,俪偶章句,使枝对叶比,以八病四声为梏拲,拳拳守之,如奉法令。”(《检教尚书吏部员外郎赵郡李公中集序》)就作为他明确地反对骈体文的证据。实际上,独孤及反对的只是南朝“大坏”之文的骈偶声律,即毫无内容、堕落成形式主义语言游戏的骈俪之文而已,如果内容包容古道,有利于政教,用何“体”并非他考虑的对象。另外,萧颖士、李华、韩愈、柳宗元集中的骈文也占相当比重。陆贽、白居易更是擅长骈文的大手笔。以上这些实例都证明了“古文运动”并没有影响当时文人对骈文的热爱,甚至没有决定性地导致“古文”作家对骈文创作的排斥。相反,由于唐统治者的喜好与提倡、朝臣们的重视与呼应,再加上政治制度上的强化(如科举),骈文在唐代这样一个文学生态系统中可以说是如鱼得水,拥有着肥沃的生存土壤,会写骈体文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必备的文学修养。

韩愈提倡“古文”,但并未排斥骈体

从上文引用的王运熙先生的那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一个基本的立场,即“古文”是与“骈文”相对的一种文体,在唐代虽然有一部分文人曾经做出过脱离骈体历史轨道的尝试,但这次尝试并没有改变人们崇尚骈体文学语言美的事实。在这里,笔者仅从学界公认的“古文运动”领袖韩愈入手,来看一看韩愈提倡“古文”所针对的对象是不是“骈文”?

韩愈在《与冯宿论文书》中说“古文”与“俗下文字”对应,而论者们大多认为“俗下文字”就是骈文。莫道才先生对此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解释,“‘俗下文字’并非文体之称,而是指世俗文人所用的‘应事’之作,比如应酬作的酬谢文字、应官府事作的公牍文字、应世间丧亲之家所作的墓志、应地方士绅所作的祭祀、纪念文字。……很多著作将‘俗下文字’等同于骈文,这是任意发挥的解释”。④可见,韩愈反对并自觉惭愧的不是哪一种“体”的创作,而是言之无物、徒具文辞华美的应事媚俗之作,这样的作品既可能包括骈文,也可能包括散文。可是莫道才先生接下来又说,“可以说自韩愈始,‘古文’指散体文当无异议”。这里让我们产生疑问的是,如果“俗下文字”并非文体之称,不是指骈体文,那么与之对应的“古文”为何就特指散体文呢?

其实张安祖先生早在1998年《文学遗产》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韩愈“古文”含义辨析》中就早已申明了“俗下文字”不等同于骈文、“古文”不等同于散文。并指出韩愈心目中的“古文”,“应是体现古代圣贤思想精髓,具有创新精神,而在辞句运用和语言形式上则视表达内容需要自由安排的文章,与骈散无涉”。⑤按韩愈师法“三代两汉”,先秦两汉的诸子散文、历史散文,多为单行散句,不受对偶、声律的束缚,句式也长短不拘。但是,韩愈所师法的“古文”之中也不乏如庄子散文虽然不拘泥于骈偶,但是由于汉文字易于对仗工整、形成高低抑扬声律之美的特点,而寓工整于长短错落之间的作品。另外,从韩愈及韩门子弟作品中大量的赋作可以看出,在师法两汉的时候他们是不排斥“汉赋”的,汉赋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南北朝的骈体文,但在句式的整齐、音韵的协调、用典的精当等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还有,我们普遍认为南北朝文人不写散文,实际上在南北朝时期,一些序文和一些史书仍用散文,序后边的正文、史后边的论、赞则多用骈体。韩愈大量的文章也延用了这样一个格局,叙事说理的时候用散体,抒情议论的时候用骈体。韩愈说“气盛则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可见他师先秦两汉,学的是“文气之盛”,并没有一刀切地认为“气盛”的文章非得是什么“体”,只要做到“宜”,即恰到好处就可以了。这与他“师其意,不师其辞”(《答刘正夫书》)的说法也是相通的,“师其意”就是要学习古人之“道”,“不师其辞”也就是不要一味地模拟古文的句式和言辞。如此,韩愈并没有固守“长短不拘的语言形式”而“拳拳守之,如奉法令”,否则他就落入另一种形式主义了。所以,张安祖先生说韩愈的“古文”含义上与“骈散无涉”当属真实的情况。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韩愈并非有意地悖离长期以来形成的审美生态环境,成为“骈体文”的离经叛道者。

“古文”作家的被误读与自我辩护

下面我们来解决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即在骈文盛行的审美大环境中提倡“古文”作家的心态问题,以及他们与这样一个大环境有怎样的互动与制衡、被怎样地误解、又做了何种自我辩护。

其实对于韩愈及韩门子弟的误解在他们同时代就已经存在了,裴度在《寄李翱书》中说的意思主要是一“破”、一“立”。

首先,他表达了对李翱以“偶对俪句,属缀风云,羁束声韵”为“为文之病”的不满。这言外之意是,李翱等人有意地对对偶声韵“一以矫之”,本意是希望“文以假道”,但是破坏时代通行的审美规则硬要标新立异的话,就好比穿上“奇装异服”,非常可笑。

其次,他表明了自己评价文章的标准在于“气格之高下,思致之浅深”,而不在乎一定要“磔裂章句,隳废声韵”,言外之意即文章只要“气格高”“思致深”,采取什么样的外在形式都无关紧要。

我们不知道李翱是如何对这封信进行回复的,但想必韩愈、李翱等人推行他们的文学主张时阻力很大。《旧唐书》对韩愈的评价也不算高,称他“务反近体”,显然也是把他的古文理论看成与通行审美习惯相左的形式主义的标新立异了。裴度和《旧唐书》都说明了当时的文学环境还不大能接受韩、李的文学主张。然而,李翱有一封信虽然不是写给裴度的,但也可看成他面对时人的质疑为自己作的有力的辩护。在《答朱载言书》中,他列举了六种为文的偏好,其中就包括了“溺于时者,则曰文章必当对”“病于时者,则曰文章不当对”两种相反的偏好,即沉迷于时文者,认为文章必须对仗工整、协调声律;而以对偶声韵为时文之弊者,则认为必须革除文章骈偶的特点。最后李翱进行了总结,作文章“对与不对”“易与难”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做到“工”,这里的“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文中具体而言也就是“文、理、义三者兼并”,也即合适的思想、内容再配上与之相协调的形式。

以上两段引文对于我们理解提倡“古文”的作家与整个大环境的互动提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生态学视角,裴度是在说只要“气格高”“思致深”,语言形式上是骈是散无关紧要;李翱则是在说只要“词工”,对与不对(骈与散)、难与易都视情况而定。裴度批评李翱之语正好是李翱教导后生之语,看似文学观念不同的两个人,实际上他们说的是同一个意思。所以,裴度指责李翱“磔裂章句,隳废声韵”,实在是对李翱的误读。

《答朱载言书》是李翱对朱载言的回信,想必是朱载言的来信中问到了“对与不对”“易与难”的问题。无独有偶,韩愈也回答过这样的问题,在《答刘正夫书》中,刘正夫的提问和韩愈的回答是这样的:

又问曰:文宜易宜难?必谨对曰:无难易,唯其是耳。

这里,韩愈亦旨在申明作文的真谛,即文章的形式与具体的内容相得益彰、恰到好处,而不必刻意追求难易、骈散。

可见,韩愈等人的古文理论在当时是不断地遭受质疑、不断地接受提问的,而他们又在不断地对外界解释,其目的恐怕就是避免有人把他们的“古文”理论狭隘化、简单化,或是害怕自己被误认为是违背通行审美习惯的哗众取宠、标新立异者。诚然,他们写下了大量优秀的散文篇章,那实在是他们想通过便于叙事说理、比较实用的言说方式来带动“儒道”的复兴。作为志在古道的儒者,他们对于更自由表达思想的散文创作有一种本能的心理趋同,但这并不会妨碍他们以文学家的方式来接纳、热爱、创作骈体。所以,说他们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推翻了长久以来形成的骈文传统,对他们实在是不公,想必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注释:

①王运熙:《中古文论要义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②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

③王运熙:《中古文论要义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④莫道才:《唐代“古文运动”概念平质》,《神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⑤张安祖:《韩愈“古文”含义辨析》, 《文学遗产》,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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