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从集体空间到公共空间
2014-09-10张天潘
南风窗 2014年15期
张天潘


中国著名的广场舞,以其奇葩式的音乐与高分贝的音响,使其似乎成为新型的一种必杀器,携带者“中国大妈”,大有超越城管之态势,所到之处所向披靡,众人闻风逃散。美媒还以《中国广场舞大妈正慢慢占领地球》为题,报道中国广场舞大妈进行这种“古怪”的活动受到很多城市居民的敌视。“中国大妈”突然开始跳舞并非只出现在俄罗斯,还出现在巴黎卢浮宫外、纽约市的公园,他们的跳舞活动过于喧闹,引发了噪音投诉。
公众由此对于广场舞有了无数的意见,而在广场上发生的所有欢快、矛盾、冲突,都构成了中国与中国人独特的公共空间意识与公共领域现状。
从媒体报道来看,现在居民与广场舞大妈的矛盾,和平协商失败之后,已经升级到形式多样了,居民分别采用了双筒猎枪射击、放藏獒、高音炮还击、泼粪等手段,对侵入居住空间的广场舞进行抵制与反抗。
这样的矛盾背后,有很多值得说道的地方。首先,广场舞大妈肯定是没有考虑到广场特别是社区附近的广场是一种所有人共享的公共空间,每个人在这个公共空间内,必须要尊重相互之间的感受与权利。同样的,反对广场舞的人,也存在公共空间意识不足,否则就不会用到上面提到的那些过激的办法了。
这种公共空间意识的缺失,根源在于,长期以来官方指定的场域成为主体公共空间,比如会场、广场、礼堂、街道、公园、操场,都成为“公家空间”,而这些公共空间本质上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特别是每个城市的大广场,并不包含市民讨论公共事务或进行政治活动的天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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