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皇粮的滋味
2014-09-10汪朗
百科知识 2014年4期
汪朗

中国的官吏,很早便有皇粮可吃。
挣粮食的官员
春秋战国时,秦国官员的收入主要是实物,按官职大小配给粮食,作为工资。一年领取皇粮100石以上的为“有秩吏”,已进入干部序列;能挣到600石以上者,则属于“显大夫”,相当于现在的高干了。当时要了解干部的级别,办法十分简单,只要看看该人吃多少皇粮就行了。低级官吏的年薪不过50石,高的可达千石。
商鞅变法后,在秦国想要做个小官并不难,只要作战玩儿命即可,“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明码实价,老少咸宜。其时秦军作战十分凶悍,令六国闻风丧胆,当与这套规定有关。
秦汉年间,中国北方的主要农作物是粟,即谷子,因而支付官员的粮食也以此为基准。可百姓交纳的皇粮可是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为了统一工资标准,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明确各种粮食折合成粟的比例,省得官员攀比。《秦律·仓律》中便规定,稻禾1石,可以抵顶粟20斗;大豆、小豆和麻籽,“十五斗为一石。”由此可见,当时的稻谷还是挺金贵的,小杂粮却不怎么吃香,和现在的行情不同。
谷子外面有壳,必须经过舂簸去皮才能食用,一般来说1斤谷子能加工出6两小米。据专家考证,秦时1石合100升,1升约合342.5克。据此计算,50石之官所得俸禄为小米1712.5千克,供养5口之家颇为紧张,而1个千石高官每年可得小米34250千克,日子就相当滋润了。说来也有意思,新中国刚成立时流行的“供给制”和最早的工资标准,也是以小米作为计量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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