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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2014-09-10赵彦

山花 2014年6期
关键词:玛莎护林员妹妹

赵彦

很多装拙的作家都喜欢这样给他们的小说开头:一天,×××……尽管内心波澜壮阔,表面上仍旧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像我们和故事以及故事的主人公很熟了,就像每晚要穿的睡裤——只要你套进了“一天”这条睡裤,他们的催眠术就开始在你身上起作用了。

有些日子是紧身衣,比如有着具体年月日的节日,发生过大事件和小事件的日子,让我们无法摆脱,但大部分日子,就是这条松松垮垮的“睡裤”, “一天”,面目模糊、无须标记。在这样的“一天”里,我们无须按捺住激动醒来去迎候它们,只要睁开眼睛,它们就在那儿,懒洋洋,松垮垮,度过它们不会花费我们的力气。事后想起来,也全无印象。

我在精力充沛的周六这一天里决定这样度过:早上做些收拾房间的简单家务活,睡个午觉,下午阅读吉根《走在蓝色的田野上》的最后一百页,五点到六点去附近的商场购置早己相中的冬衣,晚上看一部电影,电影己下载好存在电脑里,是巴沃·德弗恩的《得州北海》。

下了近一周的冬雨天终于放晴了,薄薄的阳光里虽然有未滤干净的水汽,但让人很舒服。几天来这个南方城市一直被暴雨袭击着,这场雨从一开始就来势汹汹,先是毫无理由地变天,然后在中间的两天里冲走了几条街道的窨井盖,之后大部分城区变成了一片涛天浊浪,城市因此变得混沌而暧昧。昨夜天气们必定有过一场恶战,因为今天早上居然红日当头,像刚刚拿布擦拭过,红光里没有一点杂质,天也蓝得像厚玻璃。

感谢上苍!

雨天和晴天都是正式工,只有阴天才是临时工,但在这个城市,正式工经常告假,而临时工又玩忽职守,经常用半明半暗的光线将我们的心情弄得彻底崩溃,在冬日难得正式工把守的一天里,心情不免舒畅,尽管洗漱好之后,实在想不起除了发呆还有什么正事好干。

于是抽出卡夫卡的《变形记》,读到了这部杰出作品的第一句话: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我忍不住会心一笑。这本书初读于十五年前,当时只是一个打酱油的文学青年,出于赶时髦,为了与朋友聊天时增加一点高尚的谈资,尤其是与同样爱好文学但趣味相左的男友冲突时多一件西方文学的装备,但是它没有药到病除地抚去我对现实的憎恶和对美好文字的追求,也许当时它离我的生活太远,一个自卑的保险公司职员与一个无知而又志得意满的报社女记者有什么相同之处呢?青年人的时光必定像一艘快艇,迅速地掠过水面朝前驶去;只有到了中年,才会慢下来并沉到水深之处,在那里咂摸和品味黑暗。与诸如卡夫卡之类的作家的相遇,一定要发生在合适的中年时光才不会浪费。

但我己经浪费了很多好作家,因为阅读开始早而心智发育没有及时跟上,经常只在水面停留,字里行间的缝隙和沟壑还未被眼光未曾训练好的我所检阅。与一本书的相遇和一个人的相遇一样,一定要在相知的时候发生才算经济,才能产生剩余价值,否则进入一本书、进入一个作家都是浪费,都是非法入境,最终会被作者和作品驱逐。被我严重浪费的还有普鲁斯特。严格说来,普鲁斯特的第一次阅读并不算是真正的阅读,当时有位追求我的男生为了取悦我,从三联书店购置了简装版的《追忆逝水年华》,装在一只黑色的背心袋里送给我,也许因为渠道来得不正当吧,我翻了几页后就扔在一边了。一个月后,那位男生厚着脸皮把书要了回去,其理由是他看到我与当时的男友出现在公众场合。这个小气的男生使我与普鲁斯特的关系得到了中断,在这十五年问,我与普鲁斯特经常是走近了又走远了,在我们之间,还经常有一个陌生人在絮絮叨叨地充当着中介,这种二手的阅读就像戴套做爱,快感被一而再、再而三地稀释和磨损,以至于有一天我终于决定亲自上阵。我从网上购置了三本装的《追忆逝水年华》,然后摒除一切不必要的社会活动,开始经历伟大的三个月阅读历程,从初夏一直到盛夏,每天上班之前读几页,就像定时给自己喂餐一样;下班后,在睡觉之前,所有的正事也都是围绕着让这三本书一点点变薄。那段时间,我自己的生活变得次要了,因为与马塞尔的法兰西生活相比,我的生活像一页草稿,不仅是我没有多声部的社交,不稳定,我还缺乏一种观察和制造细节的图景与能力,在普鲁斯特那里,他的生活是工笔画,一面窗帘会有一百种褶皱,而在我自己的个人生活里,我甚至很少会留意一个房间有没有窗帘,我也不会去留意窗帘上多一个褶皱或少一条褶皱是怎样影响我的生活的;他描写矛盾,而我掩盖矛盾。

每次阅读,都不会发生什么重大的事件,即便是有重大的事件也都会让位给了书本,如果这本书足够好。“一天,……”这是我们所有人生的开端,在文学中,这样的叙述也是一种普遍的方式。我的阅读经验使我知道只有不动声色的开始,才会有大的人生和大的人性,一开始就惊心动魄的只是三流侦探小说。多数人的人生也都是“一天,……”这样平凡地展开的,跌宕的都是后人唯心的总结和探测,即便是那些风云人物也有泥沙俱下的平凡。美国短篇小说作家福特在《焰火》里是这样开始他的叙述的:中午时分,埃迪·斯塔林正坐在餐桌旁浏览报纸。明天就是独立节了,邻居的孩子们正在外面的街道上放鞭炮。每隔几分钟就会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随后是“刺溜”一声,再接着是一声足以震下一架飞机的巨响。这样平淡的一天是为了反衬男主人公随后到来的澎湃。这“一天”,失业六个月的埃迪·斯塔林像其他日子一样,百无聊赖地坐在家中等着新的工作机会,妻子从酒吧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她前夫带着女友出现在她做招待的酒吧里,希望他能赶过去和他们见上一面,说不定她前夫会给他提供一个合伙卖地毯的工作机会呢。斯塔林不想在妻子打来的电话中和她前夫寒暄,也拒绝了过去和他们一起聊天的邀请。自从生活变得不顺利后,他厌烦了一切。他在家中接了一个电话,房东的儿子通过警察局打电话向他求救,希望他能向警察证明他的身份,因为他遇到了点小麻烦。斯塔林对不知道自家房屋己出租的男孩说,他不认识他,他没法为他作证。斯塔林对自己的冷漠感到很惊讶。同时,男孩的电话让他想起多年前和前妻夭折腹中的那个孩子。斯塔林最后决定去妻子上班的酒吧接她,可等他到时,妻子的前夫和他女友己经离开了,于是他和妻子在酒吧跳了一会儿舞。回到家,在家门口时,妻子对他说,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妻子说着打开了车门,划了根火柴点燃了烟花。在一片耀眼的光亮中,在雨中,他看到妻子跳起了舞,她用手臂为他划出了旋涡、流星和各种各样的图案……同样是短篇小说大师,与卡佛相比,我可能更喜欢福特,卡佛擅玩技巧,为了便于发表,会把小说细节修得光秃秃的,而福特的小说更多枝枝蔓蔓,更还原生活。如果在还原生活的基础上还要更多一点痛感,那另一位美国短篇小说作家理查德·耶茨更深得我心,每一次读他的小说我都心碎得不行,在描写日常生活的绝望上,前两位都没能及得上他。这三位小说家在写他们的小说时,都是这样来的,一天,某某在某某地方做某事……到了结尾,绝望的生活也仍在继续,伤口展示完了,故事讲完了,但是绝望的人生还没完。

小时候上作文课,老师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叫作“××的一天”的作文,几乎每个上过作文课的学生都写过类似的作文,我至少写过一篇“难忘的一天”、一篇“记有意义的一天”以及“××节的一天”。题目是预设的,情感也是预设的,这样的“一天”,显然就是为事件准备的,如果我只是写坐在家门口的大槐树下发呆,从一张叶片数到另一张叶片,这样的“一天”,在作文课老师眼里,只是流水账。这样的时间也是流水账。

我们习惯了有事情做,强调动作,肢体活动,事件,离合,而将发呆、发傻视作非法,其实很多重要的决定和有意思的人生都发端于无所事事,发端于无意义。实际上有很多天,我们不过是坐在树下数数叶子,不过是重复走那几条路,看相同的人,说过的话也就是那几句在颠来倒去。在过日子的问题上,我们有着一个巨大无比的分母,这个分母中性、无害、安全;只有当事件(事件就是分子)出现时,我们才会将日子区分出来,将它们划分出有意思和没意思、重要和不重要。当我们遭遇事件的时候,遭遇求爱、失恋、升职、发财、生子、爱人的离去、亲人的死亡等诸多事件的时候,我们从身体上感到拥挤,并不会去照顾内心;只有当我们安静下来,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们的内心才会缤纷起来。

我妹妹出生的时候,我才六岁,那样重大的添丁事件在我幼小的心里却激不起什么波澜,也许因为我早知道妹妹要出生,而且在这样的家庭大事中,作为家中最小的成员,我只是一个谁也指望不上只会添乱的帮手。那天下午,当父亲和外婆在家中忙忙碌碌的时候,我只是别着手在弄堂里走来走去,将一块小石子在窄窄的路面上踢过来又踢过去。母亲和那个刚刚来到我们家的小陌生人在楼上,这样新奇的事并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我却连一丝一毫的好奇心也没有,当外婆喊我过去时,我只匆匆瞥了一眼那老头儿样的小人就扭头走开了。我心事重重地在弄堂口踢着石子,每隔一小会儿抬头看一看太阳。那天天上并没有太阳,从早上起来就没怎么看得见阳光,云很厚,一朵压着一朵,越聚越多,越积越重,到了下午两三点那些云甚至开始变得乌黑了。前一天下过的一场雨在路面上形成一个又一个明亮的小坑,在小水坑幽暗的反光之下,我看到我们家房屋的墙是银灰色的,瓦片黑得像墨汁。

“河边有条小狗。”邻居家的女孩忽然推出门和我搭讪。女孩大我九岁,那年她正是上初三的年纪,平时我们不怎么说话,那天看到我她忽然对我产生了兴趣。

“哦。”我的反应是出奇地冷淡。

“你不想去看看吗?”女孩觉得很奇怪。

“去就去。”我有点赌气,说完就一个人朝河边走去了。

时隔三十多年,至今我仍能清晰地想得起来那天我在河边看到的那条死狗,却将初来我家的我妹妹忘得一干二净,我想不起我第一眼看到妹妹时的模样,却记得那条狗的毛色,它的体形,它大睁的无望的双眼。人的记忆有时候很诡异,只会聚集起那些微不足道的尘埃,却将重要的事件撇得干干净净。那天我一直趴在水边那条死狗边上,看着河水慢慢地冲刷着它周围的鹅卵石,看着风景在河水的移动下往后退去,退去,却又什么都没改变。水涨上来,又低下去、有时候冲下来一两根树枝,有时候是一朵凝结在一起的泡沫,有时候则光是河水本身。天变得越来越黑,就像锅盖一样把我和周围的河岸笼住,云层把光线都挡回去了,但是天边有一处却很明亮,有一个窟窿样的小洞在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大,它抵御着周围那些越来越厚的云朵,使人们不致透不过气来。我守着那条黄毛小狗,忽然想到任何生命都会死去,一棵草会死,一块石头会死,一团泡沫会死,一条狗会死,人也会死,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原则并不会因为我的到来而改变,等我离去,这个世界也没有变化。

那一天,除了我妹妹的出生,安静的小镇并没有发生任何大事,或者说其实我妹妹的降生就是一桩大事,可我如今能想得起来的,却是蹲守在河边的那个下午和那条湿漉漉的死狗。那样的下午并不独特,我经常一个人踱着步走到那里去看一条鱼,一场洪水,或者随随便便就可以看到的东西,孤独的童年使我很容易记住那些细小的事物,我与世界在最细微之处相碰,然后在一种尺寸很大的忧伤中分开。卡内蒂在他的自传三部曲《获救之舌》中记下了父亲死亡那一天的情形。那天,他和伙伴们正在院子里玩闹,忽然,家中餐室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他母亲的上身远远地探出来,她见到儿子和邻居的儿子站在树旁,尖声叫喊起来:我的儿子,你在玩,你的父亲死了!你在玩,你在玩,你的父亲死了!你的父亲死了!你的父亲死了!你在玩,你的父亲死了!她向大街外面喊叫,声音越来越大……很多年前看到卡内蒂描写自己失怙那天的话,内心一颤,不知怎么就掉了泪。虽然失亲的文字有比这感人的,但这样不动声色却歇斯底里地描写自己最亲近的人的亡故却让我心碎。这样的心碎只有几年后我外婆去世时才真正感同身受地经历了一次。那个冬日的早上,一夜未合眼的父亲从外婆家回来,走到我们床前,对我们说,你外婆走了。这样平静的语气也是我不能忍受的。歇斯底里和平静,都是我不能忍受的对待死亡的态度,前者是不相信,后者是相信,相信或者不相信,死亡都要来。

我外婆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她独立,爱好知识,热爱自由,总是穿戴得干干净净,说话温文尔雅,一副女知识分子的样子,但其实她只是一个乡村教师,只在邻近几个小学辗转着教书,一生所干过与知识有关的最伟大的事就是遍读琼瑶和岑凯伦的小说和读了两遍张爱玲的《十八春》。我妹妹出生的那天早上,外婆随手从我床架上捡了一件我的旧衣裳让我跟她走。父亲走在前面,外婆和我走在后面,微凉的初秋早上,淡紫色的光线将我们从头到脚裹了个遍,连头发丝之间的缝隙也渗入了那种淡紫色。我们三人一言不发,因为母亲又生了一个女儿,父亲的沉默里有失望,而外婆的沉默是因为想抗争父亲的沉默,两股沉默的力量在我背后交手,却谁也没能战胜谁。到了医院,我那件旧衣服派上了用场,外婆用它裹住了通体发红的我妹妹(他们居然没有为妹妹的出生准备婴儿服),拍了拍她的小屁股,那个陌生人,在随后和我妈妈一起躺在家中床上的陌生人,她长得不用仔细打量就可看出比我漂亮,她的皮肤也比我白,她用尽了我母亲身上最好的资源,此刻却凶猛地对待着心绪微复杂的我们和赢弱的母亲。父亲在签着各种各样的单据,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觉得很困,外婆问我是不是有点凉,我说不是,说着我就睡着了。

外婆去世的时候我们都哭得很伤心,我们穿着黑衣,为了让自己在奔丧的人群中显得精神,妹妹带了好几身黑色系的行头,从黑裙子到黑呢子外套,黑色围巾上的佩饰也是黑色的人造水钻,每天起来换一套,出门前在镜子里照一下,看看搭配是否得体。她果然出落得很漂亮,眼睛像外婆,有着淡黄色的瞳仁,以至于小时候经常有人说她是混血儿,长大后才知道原是黑色素缺失。外婆皮肤也很白,为此还有一个名字作为佐证:吴雪球。在那个年代,取这样的名字是要担当一定的风险的。在丧礼上,我问妹妹,你知道是外婆和我来医院把你接回去的吗?妹妹说,我哪里知道!?我还问她,你知道你出生那天河里死了条狗吗?那又怎么样?妹妹有点气势汹汹。哭得红肿的眼睛里干得连泪水也没有了。

生命中有很多这样的“一天”,重要又不重要,有时候很忙碌,有时候却闲得叫人发慌,大多数时候,什么事也不会发生,早上起来趿着拖鞋在院子里发一会儿呆,中午和家人一起吃饭,听母亲唠叨那重复的几句,晚上,看看路边电线杆下结群赴死的飞蛾。睡觉的时候担心这晚会不会像以往一样失眠。然后眼睛一闭,一天就过去了。如今独居在一个小房子里,常常会想这些温暖的一天天是如何让我避开不平凡的,没有惊心动魄,没有失望,也没有伟大。卡夫卡《变形记》里的开头只是一个杜撰的传奇,在我的现实中,每天早上醒来,我都和昨天一样,哪怕是变成一只甲壳虫这样最坏的运气也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拿起书本看别人是怎么变成一只甲壳虫或者在一个炎热的早上和老公去看一块冰。吉根的《走在蓝色的田野上》这本书读得很慢,每读完一个短篇,我便要去做点其他事停顿一下,好把活生生的现实和小说世界分开。严格来说,吉根并不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家,但她的小说中无疑最喜欢的是《护林员的女儿》这一篇。这篇小说的开头,护林员的老婆面对护林员的追求开始有了生活到底会怎样的担心。在第一次约会之后,吉根这样叙述道:

几个月过去了,他们继续见面,实际上是出于一种习惯。狄甘总是带她出去吃饭、跳舞,只要她提出想要什么,他就慷慨埋单。有时,他们散步到海边,沙滩上,海鸥的脚印持续了一段就消失了,狄甘不喜欢沙子踩在脚下的感觉,但玛莎的脚步很轻松,褐色的眼睛目光平静。她满足地走着,时不时地弯腰去捡贝壳。玛莎是那种对自己的身体很满意但不喜言辞的人。狄甘把她的沉默当成矜持,一年的求爱结束之前,他提出求婚。

玛莎的本能叫她拒绝这个男人的求婚,但是那年她已经三十岁了,如果拒绝,也许再也不会有人向她提出这个问题,于是玛莎同意了狄甘的求婚。婚后,两人并不幸福,因为狄甘是一个对生活没有激情的男人,有一天,玛莎背着狄甘和一个卖花的小贩怀上了一个私生子。私生子就是后来护林员的女儿。

奇怪的是我从未担心过自己三十岁会找不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等三十岁过去后,我果然没有找到一个自己喜欢又愿意向我求婚的人,于是我想担心不担心都没用,努力不努力结局都是预设的,《焰火》里的斯塔利和他的妻子分别结过两次婚,《护林员的女儿》里的玛莎结过一次婚但却怀了别人的孩子,大多数在三十岁之前结婚的人过的日子并不一定都是幸福的。H是我认识多年的好友,她经常和我讨论类似的问题,和我一样,她早己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在奔四的年纪梦想着有人能将她娶回家门。她经常在白天的工作之后幻想着一个感人的场面:当她一个人在街上走着的时候,有人忽然从后面牵起了她的胖手,然后将她领回家。两人默不作声,就这么手牵手走过了长长的街道。这种近乎痴想的相遇总是会让她在冥想中迎来高潮,而在现实里却两手空空。她谈过几场恋爱,最后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疾而终,于是有过一些比较残酷的经历,最近度过的残酷的“一天”是:有一天早上起来,给与她交往了两年的已婚男友发短信,男友不知怎么的一条也没回,打他电话也不接,此后,那男的就彻底失踪了。这样的结局却和其他的恋情一样,有着一个美好的开始。在很久以前,那男人曾将能娶到H视作人生最大的快事,两人高中时是同桌,H是班上三分之一男生的梦中情人。于是,那一天成了H永远也不想去回忆的一天,甚至因为这个,H把她给他发过短信打过电话的手机也扔进了垃圾桶。H是极少数,而生活中有多少玛莎啊,她们为了让自己不落单,匆匆忙忙和一个男人结了婚,然后在中年时光迷上了一个卖玫瑰花种子的小贩的身体。玛莎还让我想起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早春》里的内莉。1931年3月,小说写道,年轻的内莉带着三个孩子从哈默夫尼基区利普卡街22号出发坐车到查令十字,在亚历山大车站,内莉将她的三个孩子丢下,一个人坐着车继续往前走。内莉并不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小说却围着她出走后她的丈夫——一个印刷厂厂主——是如何面对破损的生活的。玛莎用偷情来反抗她的婚姻,内莉用的则是出走,在婚姻问题上,女人的希望和绝望都来得特别神经质。但是婚姻之大,真正突围出去的没有几个幸存者,所以一直想去找护林员女儿的生父的玛莎最后仍旧留在护林员身边,而内莉则在小说结尾离奇地回到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身边。在婚姻问题上,幸福总是轻轻碰触就离开了,对男人和女人都一样。

那些貌似让我们做出重要决定的一天,出轨的一天、离家出走的一天、被男友从此不再回短信和电话的一天、妹妹出生的一天、一条狗死亡的一天,在当时看上去都是那么惊心动魄,可是在后来却会渐渐变得平凡,重要的变得不再重要,重大的变得不再重大。命运在任何时候都会峰回路转。想起来,没什么真正值得心碎的东西,心碎的最后都会被时间拼凑完整,然后变成一段平庸的记忆影像。在电影《得州北海》里,男孩烧掉了他收藏的妈妈的皇冠发卡、第一次打飞机用来擦精液的袜子、他暗恋的邻家男孩的肖像、骆驼牌烟壳,那些成长中的重要见证物件,重要的日子,都随着这一阵橘色的火光烟消云散,在火光中,男孩脱光了衣服喊着“A、B、C、D”冲向大海,海水将在那里为他施行洗礼,让他一身轻松地走向即将到来的成年时光。

看到这里,我忽然又一次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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