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分析
2014-09-07邹勇,郭桦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14年5期
关键词:质量
邹 勇,郭 桦
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天然气中心 (四川 成都 610100)
液化石油气与石油、天然气一样是化石燃料。液化石油气是在石油炼制过程中由多种低沸点气体组成的混合物,没有固定的组成,主要成分是丁烯、丙烯、丁烷和丙烷。由于石油资源的制约,液化石油气的产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市场竞争加剧,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不法商家将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中销售牟取非法利润,这种掺混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008年3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可见,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明确表明二甲醚禁止掺混冒充液化石油气使用。尽管如此,目前国内民用液化气领域,二甲醚掺混液化石油气已有相当规模的市场,一些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向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掺入二甲醚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解四川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全省流通领域100个批次的液化石油气样品进行了采样监测,通过检测数据分析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的含量来评判其潜在的危害性。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方法及结果
1.1 对象与方法
对全省19个地级市州的100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随机采样[1],风险监测的液化石油气的规格全是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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