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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内参记者:一场冤案的非典型平反

2014-09-06苏晓明

中国新闻周刊 2014年48期
关键词:内参政法委

苏晓明

在“左”与“右”之间,汤计有些摇摆。他说:“我不喜欢这样的划分,如果非要站队,我宁愿站在中间。”

汤计身高1米83,身材健壮,声音洪亮。作为“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主要推动人,他最近声名鹊起。

呼格吉勒图案发生在1996年。嫌疑人呼格吉勒图被怀疑犯有流氓罪和杀人罪,抓捕、取证、审问、公诉、一审、二审,所有司法程序在62天内进行完毕。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那时他只有18岁。

出于偶然,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得知此案,了解到呼格吉勒图可能是被误判,而真凶另有其人。从2005年起,他连续发了5份内参,借着新华社独有的管道,直接向中央反映此案,每份都得到了中央高层的批示。

坚持9年后,今年11月20日,呼格案终于宣布启动重审程序。本月初,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了重审结论:呼格吉勒图无罪。

汤计。图/CFP

“我觉得当记者的第一要务是解决问题,这比报道新闻重要。”汤计说,9年来,呼格吉勒图案成了他的心病,如果最终未能平反,他可能用整个余生来谴责自己。“9年的心血不能最终只画了个‘逗号或者‘省略号,这不符合我的性格。”

“那些终归都是物质,不是命”

汤计今年58岁。他从小家境贫寒,父母都是农民,目不识丁,因此读书一直是他的梦想。但时运不济。文化大革命断送了他的学业。1971年,汤计年仅15岁,托关系进入天津大港油田。在人事关系上,他是一名钳工。但他的真实工作,是在体工队打排球。

没有完成学业一直是他的遗憾。因此,1978年高考恢复以后,他就想方设法考进了新华社主办的中国新闻学院。毕业后,他顺理成章进入新华社山西分社,之后又调到内蒙古分社,专做政法报道,一干就是20多年。

他自信做过许多掷地有声的报道,但无疑,只有“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反堪称他事业的顶峰。

2005年,呼格吉勒图已去世9年。他的父亲李三仁和母亲尚爱云,仍然生活在为有个强奸杀人犯儿子而无法抬头的耻辱中。这一年10月,警察带着一个新的“凶手”去当年的案发地指认现场。目击这一场景的老邻居将此事告诉了尚爱云。“你儿子可能是冤死的。”他们说。

尚爱云哭了一宿,第二天就去了公安局,满心认为可以为儿子讨回清白。

等待他们的却不是清白,只有互相推诿。他们被区公安局推到市公安局,又被推到自治区公安厅。有的地方连门都进不去。老两口从满怀希望堕入走投无路。

别人告诉他们,伸冤要找律师。他们因此找到了内蒙古何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绥生。“他是呼和浩特很有名的律师,希望能为我儿伸冤。”尚爱云说。

何绥生了解案情后,认为呼格吉勒图案确实有问题,但考虑到一审二审的主要司法机关负责人仍然在位,而呼格吉勒图却已被枪毙,想要通过个人力量、依靠申诉来翻案,他认为不太现实。他支了一招——找记者,找媒体。

尚爱云和李三仁就这样找到了汤计。

汤计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李三仁和尚爱云的感受:“看到老两口老实巴交的,立刻就体会他们老来丧子的那种痛。”

多年做政法报道积累的人脉此时派上了用场。汤计证实了老两口听到的消息,公安部门确实抓获了一个杀人狂魔,而此人正与呼格吉勒图案有关。

“你想想,当初被枪毙时,呼格吉勒图刚满18岁,被五花大绑,要被当做凶手枪毙,但案子不是他干的,他该多么无助。”汤计说。

这么多年,他见过无数求助者,有的被骗,有的家被强拆,但没有一件像呼格吉勒图案这样让他受到触动。他说:“那些终归都是物质,不是命。”

“不是依靠我一个人的力量走到今天”

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那代人,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儿子,汤汁身上仍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说到刚从中国新闻学院毕业的心情时,他会说,“就是想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谈到作为一名新闻老兵的体会,他说“首先要在党的领导下”。

这种复杂的情感,在汤计为“呼格案”平反的工作中显得更加矛盾:呼吁平反本身,是对现有公、检、法系统的挑战;而他所能依靠的,也是公、检、法内部“有良知之士”。

最早的消息来自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赫峰向他证实,确实抓获了一个系列命案的嫌疑人赵志红,此人的供述中有1996年的毛纺厂命案。

汤计马上派了一名年轻記者到毛纺大院还原赵志红指认现场的经过,自己直接去了赵志红专案组。专案组有人告诉他,内蒙古公安厅已经成立呼格吉勒图案复查组,然而有些领导不愿再翻这桩旧案,复查难度极大。

2005年11月,汤计发送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内参很快得到中央有关领导批示。2006年3月,内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当年8月,汤计得到消息,复查已有结论: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

一位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告诉他:这是冤案,但不能由政法委改判,需要走法律程序。政法委会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复查,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两家成立复查组,依法再审。

然而,2006年11月28日,突然有人向他传递消息说:赵志红案已完成一审,但没有公开审理,赵供述的10件命案,只起诉9件,惟独没有与“呼格案”相关的毛纺厂命案。

一年多来,汤计已搜集到了赵志红的几份口供笔录,警方复核组、检方领导、政法委领导及复核组成员的一些重要谈话信息。这些材料都指向一点:“呼格案”或许是冤案。然而赵志红的起诉中没有涉及此案,是否意味着情况有变?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汤计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很快,这篇内参也受到了批示。

巧合的是,批示做出后不久,赵志红在看守所里写下了一封寄给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的“偿命”信。

信中写道:“我是‘2·25系列杀人案嫌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18日(准确时间是4月9日)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公厕(的)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他向检察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一位看守所的警察把这封申请书的复印件亲自送到了汤计手里。

汤计并不认识这位警察。他走进汤计的办公室,先掏出证件证明身份随后把申请书的复印件交给了汤计。他说担心这封申请书最终无法到达高层,希望能通过汤计让“大领导”看到。

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这个警察就转身离开了。他转身走出办公室那一刻,汤计说他非常感动。他从这名警察身上看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使命感,以及强烈的责任心。

来不及多琢磨,汤计为这份《偿命申请书》加了一头一尾,当天就写成了一篇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往北京。

此后,汤计的焦虑便锁定在赵志红身上。赵志红已审理完毕,尽管少了一件命案,依法仍能判处死刑。然而赵志红一死,“呼格案”可能便永无大白天下之日。

幸运的是,赵志红案没有继续进行。自寄出那封偿命申请书后,他已在看守所等待了8年。

汤计觉得,这是来自冥冥中的神助。“如果这个案子不是遇到那么多有良知的警察,不是遇到政法委书记宋喜德、常务副书记胡毅峰的开明领导,可能从一开始就被压下去了。所以,并不是依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才走到今天。”

“严打有缺点,但不能把办错案都推到严打上”

汤计说,他的报道原则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过,他多用内参来传递“忧”,公开报道中更多地报“喜”。“面对社会公众时,媒体还是要更多报道正能量,看到这个社会好的一面。”

于是产生了一个有趣的反差。为“呼格案”伸冤,依靠的是法律、证据和程序正义;而谈到为何选择内参的形式时,汤计说,“因为领导的批示比外部舆论更有力量。”在谈到如何依靠媒体舆论监督执法者时,他认为“媒体和执法者不应成为对立关系”。 “不要光盯着他们的缺点,他们也是人,你和他有什么不同?”他掷地有声地说,“媒体应该和他们交朋友。”

他甚至也会通过内参为他们排忧解难。

比如,2009年时,汤计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存在干警严重老化的问题,平均年龄达44.6岁,并且由于城市扩张,人口膨胀,原有的干警编制已明显不足。基层警察长时间得不到休息,有的还得了抑郁症。

汤计为此写了内参。中央增加了1万个文职政法编,警力不足得到极大缓解。

不过,他的另一则颇有份量的内参,恰恰也针对内蒙古公安系统的。

大约在2003年,汤计得知,包头市公安局有一起极其恶劣的私设行刑室事件,主人公是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刑警三中队原队长李建华。李建华私设的行刑室里,有手铐、脚镣、大头针、手摇电话机等特制刑具,大头针用来插指甲缝,老式手摇电话机则用来上电刑。通过这间行刑室,李建华常常不立案就抓人,用刑逼迫对方送钱,钱一到,就放人。包头市大大小小“混混”,或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只要听到“李建华”的大名,就会毛骨悚然。

汤计立刻核实情况,写成内参。2013年底,李建华因犯有受贿罪、非法拘禁罪和徇私枉法罪,获刑17年。案件审判后,汤计才转为发表公开报道。

有时,他还充当不收佣金的“中间人”。

大约三年前,一个18岁的卖淫吸毒女“二进宫”,劳教戒毒所为节省经费,没有例行体检,但女孩事实上已经怀有宫外孕,不久便突发大出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到戒毒所讨说法,又找到汤计维权。汤计没有报道,而是直接从中斡旋,最后戒毒所赔付了20万元,事情平息。

汤计同意是戒毒所的疏忽导致女孩死亡,但他认为戒毒所并非有意为之,女孩怀有宫外孕是任何人都没想到的意外。在他的判断准则里,“这是可以被宽恕的”,所以他选择不报道,但要为双方“解决问题”。

家长观念、“善猜公权”以及传统的善恶因果观,统一在体制内媒体记者这个社会角色身上,汤计形成了自己的正义观——对主观动机看得极为重要。

比如,在呼格吉勒圖案复查过程中,他一直善意地认为证据丢失,系搬家时无意所为。然而对于“呼格案的错误部分系当时的严打政策造成”的议论,汤计却十分不齿。“严打是要求从严、从重、从快,但没让乱打。”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据我了解,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没有看卷就判案,甚至签字都不是本人,这也是严打让做的?严打有缺点,但不能把办错案都推到严打上;总批评制度,但再好的制度,执行的人不好,一样会出问题。”

“体制内体制外,又能有多大区别?”

加急的情况反映“偿命申请”发出后,再获中央批示。但内蒙司法系统果然没有收到赵志红寄出的原件。

汤计还曾为此找到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说:你那里有“肠梗阻”啊!

为了再有所推动,2007年,汤计系统地梳理了之前的材料,写了第三篇内参:《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由于内参通常不宜过长,此文分为上下两篇。

但收效甚微。经过了解,汤计认为案件重审进程卡在了自治区高院。“政法委开会研究(呼格案),高院派来的代表就是当年的审判长,他本应回避才对。”

汤计找到邢宝玉检察长讨论。汤计问:你怎么不抗诉?后者回答:如果检察院抗诉,高院维持原判,这案子就没救了。汤计说,那怎么办?刑宝玉给出的办法是:能拿出内蒙就有戏。汤计就此写出了第四篇内参《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此时,是2007年11月。紧接着,内蒙古领导班子换届。之前主导复查此案的领导中,检察长刑宝玉和政法委副书宋喜德退休,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调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任领导都对这块“烫手山芋”避而远之。

汤计说那段日子最难熬。内参写多了,领导也头疼;他于是开始联络市场化媒体,寻求体制外媒体的支持。他认为这是一种战术安排:内参领导直接批复,就形成自上而下的要求,对执行者的压力更直接,也更有力;外部舆论形成的压力,则是配合内力,内外呼应,缺一不可。

“我是打排球出身,输了一定要赢回来。”汤计说。他想了很多办法,还鼓励李三仁夫妇去上访。但他叮嘱两位老人:“上访只是一项工作,千万不要闹,要快乐上访。”

于是,每年1月初,内蒙古自治区两会召开,汤计都能看到李三仁老两口身影。那也是内蒙天气最冷的时候,室外常常低达零下二十多度,老两口就站在会场大院门口,瘦小的身躯,单薄的衣服,不哭也不闹。每次见到,汤计心里都很难受,但又不能对他们说“在这站着没用,回去吧”。他总是鼓励他们要抱有希望。

老两口持续上访,市场化媒体的跟进,终于使此案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的舆论热度。汤计据此写了第五篇内参:《呼格吉勒图案复核六年后陷入僵局,网民企盼真凶早日伏法》。

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听到再审结果后与新华社记者汤计相拥。图/新华

恰好此时,胡毅峰从自治区人大调到内蒙古高院担任院长,作为曾经推动此案复核的领导人之一,胡毅峰推动内蒙高院成立了复核小组,案件复核进入新的阶段。

随着四中全会发布《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呼格吉勒图案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再审程序顺利启动。“这是全国媒体共同监督的典范。”汤计说。

12月19日,汤计受邀参加财新峰会“程序正義与实体正义分论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等学者都在会上发言,认为当前中国需要司法独立。可作为“呼格案”重审的主要推动者,汤计抛出观点却是:中国目前的国情还不适合司法独立,更适合人治。

他后来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法治社会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也是我向往的。”不过他说,他对公检法系统了解得太深,因而缺乏足够的信心。“司法独立需要一代人接着一代人的普法教育才能做到,可能需要50年后甚至更久。”

对于体制内媒体人的说法,他也颇为不解:“体制内体制外,又能有多大区别?”他自认为坚持为呼格吉勒图伸冤,靠的不是身在体制内,而是基本的同情心。“一个记者只要是好人,就会有同情心,有了同情心,就会有明辨是非的思想和能力,也就有了做事的动力。”

“既然如此,您认为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惩治真正的恶。”汤计语气坚定。

“什么是真正的恶?”

“比如明知是冤案但不作为,明知办错了案而不纠正。”

再审判决书送达时,汤计就在李三仁夫妇家。他说没想到自己会哭,但老两口抓住他的手一哭,他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尚爱云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些年来最担心的事情不是案子无法再审,而是汤计被调走,“他走了这案子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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