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政府工程项目 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8-30王利
中国科技纵横 2014年11期
王利
(新疆军区石家庄离职干部休养所,河北石家庄 050081)
浅谈我国政府工程项目 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利
(新疆军区石家庄离职干部休养所,河北石家庄 050081)
1993年厦门最早开始尝试项目代建制。国务院2004年7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国家财政部2004年9月颁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再强调:“中央各部门(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工程管理模式改革,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各项工作,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行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在国家有关政策的鼓舞下,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政府投资工程已逐步实施“代建制”,并已初见成效。
代建制 问题 对策
代建制起源于上世纪的美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是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将项目建设人和项目使用人分离,最终达到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由“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多位一体向“投资、建设、管理、使用”职能分离转化。代建制的实行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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