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腐败的背后是制度监管不力
2014-08-26
党建文汇·下 2014年6期
据报道,为了谋取私利,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陶瓷工业园区干部、镇长助理、村委干部三方勾结,在征地丈量、签订协议过程中,虚报征地面积10余倍,大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在一些基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混乱,收支管理不严格,且干部变动频繁,谁当干部谁管钱,无账目的交接和财务公开,导致在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申报、领取环节的窝串案频发。 通常情况下,一名干部处在集体领导下,加上相互之间的监督,搞腐败的难度系数非常大。然而,在一些地方,受“法不责众”错误思想的影响,少数干部为了捞取“外快”,竟然明目张胆地相互勾结,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而且屡屡得逞。
这其中固然有制度不健全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制度监管不力,制度完全成了摆设。就目前状况而言,在基层农村,办事权力多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有的村干部甚至集党支部、村委会、村企业大权于一身,这就从客观上给他们从事经济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在一些农村,由于村干部家族势力大、法纪意识淡薄,一些知情群众慑于这些人的权势,敢怒不敢言;还有一些人碍于情面,乡里乡邻,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去“得罪人”,于是,从主观上,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也就往往流于形式。由于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加之上级部门作风不过硬、工作不认真,导致纵向监督也显得软弱无力。
治理抱团腐败,既要靠制度也要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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