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践分析
2014-08-22张运忠
张运忠
【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造林规定、管理及按国家规定应做好哪些工作。
【关键词】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Abstract】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provisions of the township Grain afforesta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what should be done according to state regulations do.
【Key words】Grain;Construction of township
退耕还林工程作业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基层林业站负责内外业调查设计、上报工作。并按计划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地块和荒山荒地造林地块,逐村逐户落实到人头,要做到地类条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位置准确、面积准确,在转点处设有标桩,地块设有标牌。
1. 造林
1.1 造林地选定。
1.1.1 退耕地还林。是指退耕前已承包的耕地上造林(国发明电[1998]8号文下发以后毁林开垦的耕地除外)。根据退耕还林地种类及退耕还林林种的不同等,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基本单位划分为两个类型区。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类型区:全县范围退耕还林,以超坡耕地和水土流失地块为主,以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其它防护林为目标。
(2)水源涵养林建设类型区:全县各河流流域内的沙化地、低产田,以营造水源涵养林和其它防护林为目标。凡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地块,要提前一年以上停耕,利于对树苗有害的残留农药、化肥等物质的有效分解和自行失效,提高造林成活率,保障幼树正常生长。
1.1.2 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宜荒山荒地和非承包的耕地上造林。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在本年度造林计划指标内安排造林地块,有集体“两荒”的村屯要优先安排在集体“两荒”中,没有集体“两荒”或“两荒”面积不足的村屯,就近安排在国有林地中。
1.1.3 封山(沙)育(造)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