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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事业与公民文化权利论略

2014-08-15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公民权利图书馆

李 东

(哈尔滨师范大学展览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1)

文化权利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失去了它,人就丧失了在世界中安身立命的文化、法律身份与象征符号。因此,保障与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是任何一个民主政府所理应承担与履践的公共职能,也是政府对于公民合法的权利诉求作出的积极应答。作为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应正视自身在公共图书馆发展中存在的责任“缺位”、“失位”、等问题,积极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切实把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

1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是民主政府的重要职能

文化权利在国际公约中被提出,是与经济、社会权利并列的,可是人们对此关注甚少,尤其作为个人的人权更是如此。虽然人们常说“经济、社会和文化”,但侧重点却在经济和社会上,所以文化权利又被称为权利中的“不发达部门”[1]。就中国来看,因为在我们现有国情下生存权被认为优先于发展权,所以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当中,对经济、社会权利的考察和关注往往多于被视为发展权的文化权利。人们多有这样的想法:在基本的温饱,工作的安全、生活的保障不能满足时,谈文化权利是奢侈的。即使文化权利的话语越来越多的出现于公共论域中,也仅仅被视为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国家对于一定物质条件与设施的提供,如建设更多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等。而这无疑是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2]。

但是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一样,都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它在相当意义上可以看作是生存权的一部分。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政府作出许多相应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如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制度。而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就是保障公民文化权益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公共图书馆制度是保障由公民文化权利所派生出来的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参政权、休息权等宪法基本权利的重要途径。因此民主政府将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1.1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并在实现民族繁荣、复兴的同时,建设一个民主、平等、自由的和谐社会。可以说,改革、发展、稳定并不是根本目的,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富裕与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在这方面,图书馆具有其他公共设施所无法比拟的作用。公共图书馆既是一个国家文化品味的象征,同时又是一个国家的智力库。当今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无不把建设高水平的图书馆作为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目标。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教育的延伸与持续,是社会终身教育的场所,增长人们的知识,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在人们社会认同感的建立、精神家园的营造,特别是在生活幸福感的产生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人们追求幸福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制度保障。因此其可以被视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深圳市在改革开放之初,也面临着严峻的社会问题,深圳市领导高瞻远瞩,于2003年出台了《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三年实施方案》,启动了建设《图书馆之城》建设计划,将图书馆的重要性提高到建设高品位文化城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和谐深圳的战略高度。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所体现出来的理念及所提出来的目标,体现了政府对市民的文化自觉和公共图书馆自觉的服务意识。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深圳市政府对《方案》所给予的重视与支持,也表明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内容与地位的重要性已经逐步被全社会所接受,这也是现代民主政府自觉把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具体体现。

1.2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文化设施不再作为一种精英人物专属的机构而存在,从公共图书馆产生那一天起,它就作为一种文化权利的保障制度而出现。它的存在,保障每一个人获取与享受文化权利的机会平等。历史发展到今天,公共图书馆已经成为每个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与必备的生活要素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公共图书馆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变成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与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有限提供的矛盾。因此积极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充足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建立与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就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

公共图书馆事业不仅满足了公民的文化需求,而且对于公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与个人全面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其理所应当成为服务型政府最基本的职责之一。

2 公共图书馆制度的应然功能与实然功能存在极大的差距

从公共图书馆功能的角度,其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个层面上是理想中与理论中的公共图书馆制度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也就是公共图书馆制度有什么用处,处于极致中的制度能够发挥什么样功能。这一层面的功能可以称为公共图书馆制度的应然功能。另一个方面是制度的实然功能,即特定历史阶段中的制度已经和正常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也就是说,制度所产生的客观结果是什么,这一层面的功能可称之为制度的实然功能。

西方图书馆受资产阶级人文主义的影响,从形成之日起就注重对读者文化权利的人文关怀,处处体现公共图书馆启发民智、知识自由、信息公平等基本精神与理念。以1850年英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与1852年曼彻斯特公共图书馆的成立为标志,现代意义的公共图书馆出现了。“公共图书馆是各地通往知识之门,为个人与社会群体的终身学习、独立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3]。”1876年,芝加哥公共图书馆馆长普勒《公共图书馆的起源与管理》一书对公共图书馆定义为:“公共图书馆是依据国家法律建立的,是受地方税收与自愿捐赠支持的,是被当作公共信念管理的,每一位维护这个城市的市民都有平等地享有它的参考与流通服务的权力”。这种理念就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精神,因此这一定义也成为了表述现代公共图书馆的一个经典性定义。与之相对应的,公共图书馆的存在与发展的理论支撑也由“保存与传承人类文明遗产”,上升为“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公共图书馆实现了从一种社会机构向社会制度的转变,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成为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诉求[4],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历程与理论研究轨迹无时不刻都在闪烁这一精神的光芒。从应然的角度,公共图书馆从诞生之日起,就代表着一种文化权利的保障制度,其从最基本的文化权利角度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共图书馆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所有人提供信息资源与信息保障,从而为维护与实现公民文化权利、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这就是公共图书馆制度的应然功能,也是其存在最根本的合法性来源,同时也是社会选择公共图书馆制度的目的与意义。公共图书馆制度的应然功能不仅是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同时也是其制度价值指向的具体体现。享有公益性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程度是公民实现文化权利的重要方面。但是由种种因素的阻碍,使得公共图书馆的应然功能不能够完全发挥出来,反而会出现制度失灵与制度异化的现象,阻碍社会的发展,压抑人的发展,使公共图书馆制度的实然功能充满了遗憾,使得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能力与潜力大打折扣。

2.1 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覆盖率低,设施陈旧落后

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是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础内容,是开展各种信息服务的基础载体。一个国家公共图书馆设施数量的多寡直接决定了该国公民是否能够得到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同时,公共图书馆设施的质量也体现了国家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水平、能力与潜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以英国的图书馆为例,目前英国有5000家公共图书馆、700家高等教育图书馆、3000多家特殊图书馆和大约5600家学校图书馆[5]。法国在全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图书馆网络。法国所有城市都建有设立图书馆,仅巴黎市就拥有80多所图书馆。人口在1万至5万人的市镇中,91%的市镇设有图书馆。[6]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更加明显。截止2000年底,全国仍有144个县无图书馆,108个县图书馆无馆舍,159个县图书馆馆舍面积低于300平方米;在有馆舍的图书馆中,48个馆无书库,34个馆无阅览室,46个馆既无书库也无阅览室,共占县级馆总数的5.7%;有287个馆无座席,占总馆数10.7%;一部分图书馆设施简陋,甚至列入危房而不能使用,严重影响了图书馆业务活动的开展[7]。

2.2 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公民群体之间公共图书馆产品与服务消费的不均衡现象也很明显。目前,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极不平衡,城市与乡村发展不平衡,沿海与内陆发展不平衡,东部与西部发展不平衡。东部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江浙、上海、北京市。在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方面已经走到前面。目前,深圳市按照国际图联制订的公共图书馆标准,实施《图书馆之城》方案。目前,共拥有2个市级图书馆、6个区级图书馆、39个街道图书馆和473个达标社区图书馆,6个区级图书馆中5个被命名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初步实现了每1.5万常住人口拥有1个社区图书馆的目标[8]。

从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可以看出各地差异巨大,上海市少儿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中的少儿阅览室共有28处,河北省没有少儿图书馆,西藏自治区没有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和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以藏书量看,东部发达地区省级图书馆藏书量的平均值是中、西部地区的3.5倍,年购新书是 2.6 倍到 3.5 倍,建筑面积是 1.8倍。分别以省级、市级、县级图书馆藏书量的最高值和最低值看,上海图书馆藏书量是河北省图书馆的10倍,江苏金陵图书馆藏书量为重庆双桥图书馆的650倍,苏州昆山图书馆为西安莲湖区图书馆的216倍。[9]公共图书馆地区、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形成了公民享有文化权利事实上的不平等。

2.2 公共图书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文献资源不足,服务能力薄弱。

陕西省人均购书费仅为3分3厘,而且全国还有756个图书馆2000年无一分购书费,占图书馆总数的28.2%,。2004年,全国有720多家县级公共图书馆没有一分钱购书经费,占县级馆总数的32.5%;而且全国每个省、市、自治区都有无购书经费的县级公共图书馆。这些县级公共图书馆87.6%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006年全国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仅为0.38册,远远低于国际图联人均1.5~2册的标准,图书馆在经费拮据情况下,如何开展业务活动?所以经费紧张仍然困扰图书馆事业发展[10]。

文献资源是图书馆开展服务的基础,目前,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已经严重影响开常工作的开展。2000年,全国新购图书为692万册,比1995年增加了141万册,增长25.5%,但全国仍有河北、海南、云南、甘肃、新疆5个省(区)新购图书减少,特别是有17个省(区、市)县级馆新购图书比1995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而且还有738个图书馆全年没有购进一册新书,占总馆数的27.6%,使图书馆购进图书的数量、品种和复本减少,进而影响图书馆入藏量增长缓慢,馆藏建设缓慢,难以丰富的图书资料吸引读者[7]。如此惊人的数据自然造成公共图书馆文献严重不足,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能力薄弱。

正因为公共图书馆具有这些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现代民主国家的公民们把他们获得“共同期望乃至珍视的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当作自己应该享有的文化权利之一来看待[11]。由于公民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距离理想状态的公共图书馆相距太远,难以有效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要求,这就要求政府明确自身在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中的责任与义务,强化责任主体的核心作用,合理界定政府文化职能,自觉地把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建立与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促进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与发展。

[1][波兰]雅努兹.西摩尼迪斯.文化权利:一种被忽视的人权[J].黄觉,译.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1999,(4).

[2]陈坤.文化权利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49年公共图书馆宣言[EB/OL].http://baike.so.com/doc/182739.html

[4]蒋永福.文化权利:中国图书馆行业的核心价值[J].图书馆论坛,2007,(6).

[5]范中汇.英国文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235,263.

[6]苏旭.法国文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180-185.

[7]全国公共图书馆经费及设施亟待改善[EB/OL].[2006-04 -12].http://www.ccdy.cn/pubnews/487647/20060419/487814.htm.

[8]陈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6:59.

[9]两个90%的喜与忧——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情况的调研[N].中国文化报,2006-08-11.

[10]浦树柔.做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J]. 望,2007,(28):28-29.

[11]蒋永福.文化权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公共图书馆事业[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7,(4):1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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