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 “361”路径
2014-08-15韩学平何宏莲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2期
韩学平,何宏莲
(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据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越来越大。然而,我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 (2010)》披露,法学为就业率最低的本科专业。亦有学者称“法学教育近十年的最大贡献可能只是为高等教育贡献了‘毛入学率’,其表面繁荣的背后是深刻的质量危机、就业危机和声誉危机”。由此可见,解决法科学生的就业问题已成为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大问题,给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敲响了警钟。
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一)社会需求现状:对法学毕业生复合知识和实践能力要求突出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脱离;“法律制度所应得到的尊严和威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制度的工作人员的认识广度以及他们对其所服务的社会的责任感的性质与强度”[1](P531)。在当今社会,当中国法律体系中“纸面上的法”和“实践中的法”出现“此消彼长”的态势时,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势必更加突出。此外,中国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将日趋复杂,因此而生之法律问题所涉其他学科和行业的专业知识与一般常识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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