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史的逻辑看哲学的发展
2014-08-15高超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5期
高 超
(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黑格尔诸论述分析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导言》中概要地展现了他所把握到的哲学史的逻辑,但正因他任何领域的思想都服务于他的整个体系,他终结哲学史的哲学史理论也同他整个体系一样被哲学真正的历史终结了。但是,他的理论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则,却还在当代的哲学史研究中发挥难以消解的作用。
黑格尔认为:“哲学史上的事实和活动有这样的特点,即:人格和个人的性格并不十分渗入它的内容和实质。与此相反,在政治的历史中,个人凭借他……之所以为个人的条件,就成为行为和事件的主体。在哲学史里,它归给特殊个人的优点和功绩愈少,而归功于自由的思想或人之所以为人的普遍性格愈多,这种没有特异性的思想本身愈是创造的主体,则哲学史就写得愈好。”[1](P7)
但是,我们有必要区分哲学的问题和问题的解决。西方传统哲学关注的基本问题,在历史上虽然有层次上的提升,但始终没有离开对一个“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笃信与寻求。这是每一个哲学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讲,哲学史有它必然性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有逻辑可循的。这个逻辑就是,无论哲学家从哪个角度去阐释,无论他阐释得直接还是曲折,最终都要追究这个“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在我们承认这一点的同时也就等于承认了还有一些东西是偶然的,那就是哲学家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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