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药房药品有效期管理
2014-08-15孟佳佳居宇峰
当代临床医刊 2014年6期
张 雯 孟佳佳 居宇峰
(江苏省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26006)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合格的期限,要求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为劣药。做好有效期的管理工作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减少资源浪费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章第24条:药品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该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个月[1]。
1 信息化按需请领
本综合药房是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结合在一起,为方便门诊患者和病区患者药品齐全免奔波之苦,药品品种众多出入金额巨大。为使储备的药品既能保证正常使用,又能做到不积压。每周一上午是正常领药时间,周五上午再安排补充领药,特殊情况随时请领。为了简化流程,医院在药房电脑程序里设置了上下限,事先由药剂人员根据每样药品大概使用情况定好领药下限,申领药品时使用自动生成即可生成请领数量。在使用此程序时,注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下限调整。
2 药品出入库管理
请领药品入库的时候,除了常规进行验收药品外,药品批号、有效期是验收的重点[2]。一般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严禁入库(特殊情况除外)。出库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出库”的原则[3]。药品摆放时,按效期远近合理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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