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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的基本经验

2014-08-15刘振强

运城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多党合作

刘振强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长沙410205)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发展,开创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政治制度新格局,创建了一党长期领导和执政、多党长期合作和参政的崭新政党制度模式,使结构稳定与功能开发相得益彰。学术界也围绕政治协商的主体、功能、价值、实现路径等方面开展了初步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些理论成果。我们要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成果,深刻总结政治协商的基本经验,积极探索政治协商的实现路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发展。

一、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道路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一系列的措施相配合,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点:

从方式和制度上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逐步走上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路。这条道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具体化,主要内容可以总体概括为四项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一条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和归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一方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本身就包含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因素。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构架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价值和本质要求。再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其独具的特色和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实现方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道路就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突出和首要的基本特征,这个特征决定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性质及其发展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道路就要突出人民当家作主这个主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道路还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决不能照搬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对这些重大政治原则,“决不能丝毫含糊”[2]310。我们需要做的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从状态上看,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不断进行创新,认真研究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处理好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巩固发展有利因素,消除变革不利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取得健康发展,就必须不断改革和创新。一是要改革。目前,主流文献和理论界关于促进政治协商发展的一般提法是坚持、完善、加强。1989年中央14号文件的提法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2005年中央5号文件的提法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2006年5号文件的提法是“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提法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需要“加强”和“完善”,但无论是从政党制度还是从基本政治制度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存在着需要改革的地方。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里明确讲过,“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4]342。“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4]327目前,全社会都高度关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当然也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体制和机制。二是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需要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起来。我们只有在坚持这个基本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不断进行创新,才能使它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永葆其生命力。要创新,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有历史、现实的眼光和国际性的视野,注重中国特色的彰显,不断思考前进中的问题,发挥创造性,吸取新经验,把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更好。要创新,就要注重理论创新。要针对长期以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理论攻关,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遇到的新矛盾,给予科学的阐释,作出理论的说明,特别要注意研究那些带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

从速度和战略上看,则必须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在已经取得的政治民主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种时间上渐进、空间上(规模上)可控的路径积极探求在改革和创新中逐步完善起来的途径。积极推进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具有紧迫性和必然性。当前,经济全球化加快,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际政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内形势也错综复杂,在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法治化、主体建设、规范化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本身的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所应当具有的优越性也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所以,我们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旺盛的生命力展现出来。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又要稳妥。所谓稳妥推进,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和发展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在现有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框架内的变革,是在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基础上的完善和发展,取决于现有的政党制度架构发展空间的实际状况和社会的需要情况。从当前来看,我国的政治制度构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更主要的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也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有力保证,这就要求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改革必须稳妥,不能急于求成。况且,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改革不是应急性的措施,而是综观全局、有步骤、分阶段的长期性的改革,需要多方面的准备,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离开这个过程而操之过急,那么很可能会因缺乏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政治、文化基础的支撑而悬空,甚至引起社会秩序紊乱。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而不急躁冒进,不排斥渐进性;稳妥而不踌躇不前,也不排斥紧迫性。

二、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主体建设,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的基础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主体建设,要从改善执政党对政治协商的领导,发挥执政党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切实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提高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水平;逐步推进人民政协改革,构建并完善协商式民主的平台等方面着手。

1.改善执政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保证。目前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化,给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她的领导。一要充分认识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政治协商中,中国共产党作为决策者既是协商的对象,更是协商的主体。党委要努力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工作的新局面,形成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克服错误观念,增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的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切实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能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要求,把政治协商纳入全局中统一部署和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要形成制度、落实到人。二要明确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领导的内涵和方式。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组织领导,组织上没有隶属关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这种独立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是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现,不是靠行政命令和包办代替,而主要依靠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影响,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自觉接受和合作。各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识。三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制度,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能力,在实践中必须尊重和维护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党关系上的平等地位和组织上的各自独立,不能包办代替民主党派决定自己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上确定党与人民团体的关系,大力保证和支持人民团体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地开展工作。

2.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

参政党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一要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不断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要正确处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思想自由的关系;强化自己的政党意识和参政党意识;重视学习培训,提高参政议政本领。二要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参政党建设的基础。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事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巩固和发展。当前,要着重抓住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五个重点环节。要通过抓领导班子建设,使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结构优化、充满活力,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带领本党派成员一道前进的领导集体;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合理调整和组建基层支部,提高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发展是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的原则,健康推进组织发展;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制度,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机构设岗位,提高机关建设水平。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以各民主党派章程为依据,从参政党的性质、特点和具体条件出发,以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民主党派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建立参政党的五种机制(反映社会政治信息的机制;联系、团结和自我教育的机制;发挥参政议政群体优势的机制;发现和培养人才的机制;民主党派机关工作机制)为方向加强民主党派的工作,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使民主党派的一切活动都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循,保证各项工作的和谐、高效运转,提高参政效率。

3.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实现无党派人士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坚持和完善。现阶段,我们要从如下方面着手:一要找准定位,把握角色,努力提高无党派人士自身把握度。作为一个无党派人士,必须具备鲜明的政治立场,能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嗅觉,能对国际国内形势有一个准确科学的判断;关注国家、民族的命运,在实现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复兴的宏愿中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能在工作实践中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感染人,带动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在与执政党合作共事中发挥助手的作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使自己的建言献策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等综合素质。二要搭筑平台,构建载体,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统战部门要邀请无党派人士参加有关会议,与他们广泛沟通交流,通报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使他们参与重大决策与社会事务管理;要积极为无党派人士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等联谊组织,把无党派人士这一个群体有效地组织起来,搭建起一个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的组织平台;要在各级政协保留或设置“无党派代表人士”界别,作为建立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重要基地。三要注重教育,不断提高无党派人士素质。要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题教育,使无党派人士正确全面地认识党的宗旨和使命,看到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的重大成就,从而更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对他们进行国情、省情、地情教育,引导他们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争做贡献;坚持对他们进行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保证社会主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四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促进无党派人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选拔和培养制度,为无党派人士的锻炼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健全对无党派人士的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建立无党派人士政治安排制度。

4.推进人民政协的改革

人民政协是各界别人士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的一个政治通道,是社会各阶层、各群体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平台。其在中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使得人民政协改革成为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一要完善界别设置,充分发挥界别作用。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调整和完善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以例会为重要舞台,以专门委员会为重要依托,以提案为载体,以反映社情民意为重要方面,以调研视察为重要途径,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不断丰富开展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界别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要完善界别召集人制度、界别联系制度、界别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界别活动的运作机制,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二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要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前提是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基础是提高政协委员素质,关键是制度化建设,保障是搭建履职平台。改革政协委员推举协商产生的机制,需逐步引入竞争选举机制,赋予政协委员真正的民意代表性,增强政协委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政协委员的参政水平和决策能力。要增强政协委员的责任心,强化政协委员的学习,提高政协委员素质;搭建政协委员与群众之间联系的平台,搭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平台,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保障;要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履职责任,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

三、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的保障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要发挥好这一民主形式的作用,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实现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法律化

逐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法律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化的关键。一可考虑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法。人民政协是一种独特的制度设计,产生时是有自己的组织法的,后来由于国家和社会在各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原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已经不完全适合于当时的情况,于是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可以说,这是充分考虑当时实际情况作出的政治设计,对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和中国政治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复杂。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但是,我国人民政协的活动依靠的是自己制定的章程,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宪法仅仅在序言中以一句话提到它,把它定位为“统一战线组织”,关于它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没有一字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任何规定。所以,“应该加快政协工作法制化进程,争取立法保护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权、监督权”[6]。当前,可考虑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法。人民政协组织法必须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运行方式、政协委员的产生办法、政协委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二要制定多党合作法。政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仅仅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来指导工作,对这一制度的宪法规定需要进一步规范,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具体的法律规范体系。当然,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具体的法律规范体系,并不是说一定要制定政党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制定政党法是不适宜的。当前,应当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几份重要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文件为基础,制定统一的多党合作法。多党合作法特别要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以宪法作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切实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等基本原则。此外,应当在以上两部法律基础上适时修改宪法,在宪法上设立专章或专节,确认人民政协为民意代表机构,将人民政协纳入国家机构体系,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让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地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合作的基本方针、政党合作的模式框架等宏观性的内容进入宪法,提高人民政协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

2.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内容和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基本目的,就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制度优势。这就要求首先应当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内容和方式,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的核心问题。目前,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存在两类密切相联又有区别的政治协商,一类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另一类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注意两类政治协商的区别,对于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方面来说,一是要把两种类型政治协商的内容区别开来;二是要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内容中的“重要文件”、“重要法律”、“重要决定”、“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内容中的“大政方针”、“重要问题”、“共同性事务”、“重要事务”、“其他重要问题”等作出明确界定。从明确两种不同类型政治协商的形式来说,一是要把每种政治协商形式所要协商的内容作一划分,明确每种政治协商形式的重点分工;二是要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形式中的民主协商会、高层次小范围谈心活动、座谈会的召开时间作些硬性规定,对委托中共全国政协党组举行的座谈会的召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的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说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形式中的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或内部协商会议等,也应予以规范。此外,要对政协章程中所说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这种形式所要协商和探讨的问题以及其召开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3.不断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程序

所谓程序,顾名思义,指的是事情发展的过程和次序。“民主本身就是一种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民主。”[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其程序本身就是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形式所确立的。中央两个“5号文件”虽然对政治协商的程序提出了要求,但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约束力,结果就是协商走样。应当制定一个党组织和政协共同遵守的具体的程序性规定,明确协商时间、内容、形式、成果处理等,从制度上保证政治协商的程序化。就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程序化来说,应从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的准备、协商的开展、协商成果汇总、协商结果公开、协商决定实施与跟踪反馈方面着手。此外,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程序也要从以上方面进行规范,这样才能确保党派政治协商不流于形式。

四、积极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文化氛围,积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发展的深层次养料

“文化乃政治之母”[8],对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人类正是按照某种文化价值观去创造某种社会活动,同时也按照某种价值观去竭力遏制某些社会行为的发生。文化基础的形成过程决定着政治制度的最终建立,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是政治制度变化的先导和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继承了中华民族崇尚和谐、兼收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现代民主文化对中国产生影响的表现形式之一。要发挥这种政治制度的潜力,深层次的努力还在文化建设方面。当前,要从夯实政治协商的思想理论基础、提高执政党和参政党成员的政治素养、提高人们对政治协商的价值认同等方面着手积极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文化氛围。

1.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理论的研究和创新

理论研究和创新,是政治协商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努力创造宽松自由的研究环境和氛围,坚持用科学的方法观察问题、指导研究,把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我们不仅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领会、全面贯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还要开阔视野,创新研究方法。理论研究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这是理论工作能够有所建树的基本经验。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必须立足于政治协商实践,关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从理论上予以概括和说明。

2.积极发展中国政党文化

“政党文化是指政党所具有的为全体成员所认可的意识形态、组织心理、制度规范、行为作风以及由此决定的一个政党区别于它党的政党形象”[9],不仅包括构成政党思想和灵魂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奋斗目标、纲领路线,还包括体现着政党整体文化素质和外在形象的党员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观念和作风等。加强政党文化建设有利于培养党员的共同心理、意识、行为、习惯,甚至感情和性格,形成正确的政治信念、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而实现政党组织成员心理的相互认同和政党组织的价值整合,最终使政党拥有强大的凝聚力量;有利于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历史地位,从而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上升到文化认知和自觉。因此,政党文化是研究历史,探索现在并通向未来的一把钥匙,是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十分注重自身的文化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完善的组织制度、严密的组织结构等严格而完备的文化,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高度的思想统一和步调一致,充分保证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在中国当代政党体制中,民主党派是作为参政党存在的。参政党作为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始终保持自身的进步性,与执政党一道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参政党的独立平等的政治地位是各民主党派表达自身利益,监督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地警示人们,如果民主党派丧失了这种独立性,中国政党制度就缺乏了制度内的监督机制,中国的政党制度就有遭受破坏的危险。执政党不能剥夺、侵害参政党的独立平等地位,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更不能自己丢失了作为政党和政党成员应有的独立平等意识。从目前来讲,应从如下方面着手进行建设:一是要加强政党意识,积极引导党派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有关政党和政党制度的政治理论,学习政党的运作机制和实践模式,通过参政实践不断巩固政党意识,逐步提高自身的参政能力;二是增强进步意识,使民主党派成员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成员的优势体现出来,显示自己较高的政治修养和专业素质;三是要增强目标意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更加明确参政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任务;四要增强组织意识,增强各级组织的凝聚力,以保证上级组织各项精神的贯彻落实;五要树立民主意识,在本职岗位和党派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民主化管理,在与共产党合作共事中,坚持和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参政党和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把握好自己的角色,认清所肩负的使命,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形成了参政党政党文化,并努力保持参政党文化的进步性,才能进一步增强参政党的进步性,并促进其进步性建设。

3.促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价值观等内容。从个体的角度看,政治文化就是一个社会的政治成员对于政治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从群体的角度看,政治文化可以认为是影响社会成员政治行为倾向的历史沉淀。对政治制度而言,“其价值理念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制度上的合理结构,而且,在更为深层意义上,依赖于政治文化的支持,依赖于人们对其制度和价值理念内心的认同和信仰”[10]264。可以说,合适的政治文化资源是培育各种政治制度的深层次养料。中国当代政治协商体制的现代化发展需要与之相应的现代政治文化,这就对传统政治文化提出了转型的历史性任务。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只有逐步实现现代转型,中国当代政治协商体制才能够避免大起大落,避免大的曲折和倒退,获得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因而,有意识地推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就成为促进中国当代政治协商体制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既要扎根于中国土壤,继承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又要顺应时代潮流,在扬弃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建设一种新型的现代政治文化。一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百倍的努力驱除落后传统政治文化的幽灵。二要注意吸收西方民主政治中反映客观规律的普世的内容及合理成分,扩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文化动力。三要要以理论创新的勇气去弘扬主导政治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其对人们的思想影响力,增强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价值认同。此外,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为政治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1]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2]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25.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2-11-08.

[6]周贤山.对我国政党制度地位和作用的法律思考[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4(2).

[7]殷啸虎.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几点思考[N].联合时报,2006-11-10.

[8]江国华,韩轶.政治协商制度文化解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9]赵理富.政党文化探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2(5).

[10]王邦佐.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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