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院校工会职能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的研究
2014-08-15黑龙江于杰
职业技术 2014年5期
黑龙江 于杰
高等院校工会是高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高校党组织联系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高校工会虽然就其职能来讲,与企业单位工会一样都具有《工会法》所规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但因人员构成、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工作规律等与企业有所不同,所以,高校工会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活动方式等方面有其独特性。因此,着眼高校工会特点,把握高校工会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加强高校工会自身建设,履行高校工会职能,对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高校工会的工作优势,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院校工会特殊性分析
高校工会与企业工会相比较,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等院校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高等学校教职工与企业职工存在不同的劳动关系的特点。除少数的工勤人员外,其主体是拥有行政业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劳动方式、用人方式、报酬来源、需求特点有别于企业职工。
首先是劳动方式不同。高等学校教职工的主体是脑力劳动者,他们从事的是智力劳动,其劳动方式有专业化、职能化的特点。其次是用人制度不同。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建立的是事业单位性质劳动关系,而不是普通的劳动关系;实行的是聘任制,而不是劳动合同制。其三是工资福利待遇不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