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式治理问题研究述评
2014-08-15李有学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制度
李有学
(河南大学 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河南 开封475001)
治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社会发育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时至今日,治理理论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话语,成为用于解决市场失败和政府失败的选择模式。自从治理理论被引入中国,学者们开始试图将治理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治理话语和治理理论,运动式治理就是治理理论与中国情境结合形成的本土化概念之一。
一、运动式治理的概念与特征
所谓运动是指“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活动”,将运动与治理结合形成“运动式治理”的概念是对中国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传统的形象总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殊背景下的中国式的治理特征,这种判断也是学者的共同认知。因此,理解运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内涵是理解中国式治理特色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运动式治理作为一个学术课题刚刚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学者对于运动式治理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只有零散的、片段的表述。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冯志峰的观点,他提出运动式治理是指“由占有一定的政治权力的政治主体如政党、国家、政府或其他统治集团凭借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行政执法职能发动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应有的秩序,通过政治动员自上而下地调动本阶级,集团及其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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