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问答

2014-08-15辽信

共产党员(辽宁) 2014年21期
关键词:城乡规划规划建设

文/辽信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由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70条。第一章总则,共11条,包括本法的适用范围和制定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共16条,包括城市、镇、乡、村庄规划的内容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共18条,包括城市、镇、乡、村庄如何实施城乡规划。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共5条,包括修改城乡规划的情形。第五章监督检查,共7条,包括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共12条,包括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第七章附则,共1条,包括施行日期。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城乡规划规划建设
论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乡规划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规划引领把握未来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快递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多管齐下落实规划
迎接“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