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犯罪构成理论下的中国刑法学分析
2014-08-14邓隆晖
卷宗 2014年6期
关键词:理论
邓隆晖
摘 要:犯罪构成理论在中国刑法学中是借鉴了原苏联刑法学的相关理论成果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科学的经验建立、发展并完善而来的。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能够对定罪过程进行反映,具有出罪功能。本文通过分析犯罪构成这一刑法特有的概念,探讨中国刑法学的研究。
关键词:犯罪构成;中国刑法学;理论
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基础就是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其作为判断犯罪的思维作业模式构成了近代刑事法治文明的支柱。中国刑法学在过去的60年中通过犯罪构成理论一方面指导着刑法学的理论研究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也是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的操作方针,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近年来虽然各界对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颇有微词,但犯罪构成理论对中国刑法学的影响意义深远。
1 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础
1.1 犯罪构成的定义
关于犯罪构成的定义,我国刑法学界通行定义为: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定的,体现和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1]。根据本定义的描述,能够观察到犯罪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第一,就是犯罪構成所具有的法律定实性。第二,就是犯罪构成所具有的承载价值性。第三,就是犯罪构成所具有的统一性。基于以上三点能够证明犯罪构成是主客观有机统一的基本定罪原则。
1.2 犯罪构成的框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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