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商权
2014-08-14李智良
卷宗 2014年6期
李智良
摘 要:商权是市场主体在长期商务往来中基于相互信任而形成的被市场公认的合作权利;商权是权利所有权人的资产;商权应当象其他合法权利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重视和保护商权,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实际的利益,也会减少市场运作成本,保护商权是促进社会诚信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商权;商圈;合作关系
1 商权的概念
目前国内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关于商权的概念,有少数经济学家在其论述或论文中已经出现了关于商权的讨论和呼吁。
我们看到的关于商权的引用和使用比较凌乱,比如,有人把商业和权力合称为商权,事实是掐头去尾,尽管文章写得義愤填膺,但若论这两个字如此使用,的确有些突兀。有人把有关“商标的权利”简化为商权,这样的说法过于懒惰随意,离商权的本质含义相差甚远。有网上报道“某企业获得虚拟运营商权”,说到底只是获得了某种虚拟运营资格,将来可能转化为实际运营权利,由此看来,不过是虚张声势。当然,某种技术系统的商业运营肯定属于商权讨论的范围。
有网络文章“商权、财政与党争”,概括地讲,是述说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的问题,已经与商权贴边。市场主体在某一商业领域的话语权确实是一种商权。但不能就此把商权概念局限在话语权的范围内。
在讨论《新安家族》倾茶而争商权中,提出“公平商权”,事实是在讲“经商的环境要公平”,经商环境是商权的重要内容,但如何获得“公平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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