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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中的作用现状、原因及改善方法的研究

2014-08-14徐英等

卷宗 2014年6期

徐英等

摘 要:价格听证制度作为民众参与政府价格决策、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许多问题,特别是消费者在价格听证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引发部分消费者的误解和排斥,使价格听证制度形同虚设。本文将从消费者在价格听证制度中的作用现状出发,分析其中的问题及其原因,为完善和健全价格听证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价格听证;消费者代表;遴选

1 引言

从2009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水价上调听证会到2013年湖南省凤凰风景区门票事件以及北京出租车价格听证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对价格听证制度的讨论和反思未曾断绝。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指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其他相关利害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定价机关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价格决策的制度。价格听证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的司法程序,法官在做出判决前,应该以公开方式听取相关证人和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审判的公平。后来这种制度传到美国,在1946年颁布的《联邦行政程序法》中首次将听证制度写入法律。我国于199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首次将价格听证制度写入法律法规,其后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价格决策的听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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