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三则
2014-08-13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4期
◆我省进一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
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
和在乡复员军人医疗待遇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和新中国成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不低于90%。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了解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链接方式:在“公示公告”中查询相关内容)
◆我省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年内提至人均320元
今年,我省将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居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年人均320元,提高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
省及各市地将同步开通人保系统12333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6月底前,各地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大厅,涉及受理、审批、制证、收费、送达所有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年内将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1900万张,实现“一卡通”。
(信息来源:《生活报》)
◆我省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可享每人800元求职补贴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研究确定,对参加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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