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是怎么完成的?
2014-08-13龙在宇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4期
关键词:程序
龙在宇
某个高官“落马”后,公众常常会感叹其被一路“带病提拔”。但在东窗事发前,即使通过各种途径举报乃至上访,都不能影响一部分贪官照样“升官发财”。这种现象在官场可谓屡见不鲜。
统计数据佐证了这一直观印象:2013年,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主持的一项研究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
另一份研究报告的统计数据更触目惊心:据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2012年做出的一份《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在2002年11月至2011年6月,72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有近八成曾得到职务上的晋升。
公众不禁好奇:这些“身染重病”的贪官究竟是如何闯过层层关卡被提拔的?是他们的演技太好还是“体检仪器”存在缺陷?
“蒙混过关”者少,“强行闯关”者多
一名曾担任过县委书记以及地级市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的官员向《廉政瞭望》记者介绍了官员提拔的大致程序:当某个主要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组织部门首先会对相关干部进行考察,并从中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人选;人选初步确定后,组织部会向同级纪委发出公函,征求意见;纪委方面会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研究该候选人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回函组织部;最后,所有材料都会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常委会讨论确定后,依照相关程序对外公示;公示期顺利结束后,新官走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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