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的工会维护职能问题分析
2014-08-07屠佳汝
读与写·下旬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工会
屠佳汝
摘要: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然而,从工会工作的实践看,维权面临着两难的处境: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工会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往往被推向党政的对立面。因此,工会如何突出维护职能值得我们思考。
关键词:新时期;工会;职能中图分类号:G62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4)12-0287-01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的根本,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就要把真心诚意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把最大限度地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政治权益、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作为衡量工会工作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标准。
1.发挥整体职能与突出维护职能并重
一直以来,工会在具体的工作中承担着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这四项社会职能,是我们现在的认识所达到的科学、客观、完整的概括,完全符合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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