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范围的界定
2014-08-07观苏晗
商 2014年13期
观苏晗
作者简介:苏晗,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2012级审计硕士研究生。
摘要: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还没有完善的模式可以遵循,还有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认识不清;对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的界定不明确等。因此,本篇文章针对以上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以公共受托责任为理论基础,从宏观上探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并通过公共受托责任与经济活动的关系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进行确认,最后通过经济学理论与管理学角度以决策和执行活动为出发点,最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人的责任进行界定,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公共受托责任;经济责任;审计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程的发展,对经济权力监控的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八大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对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刘家义审计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负责人的审计,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审计质量、效率和结果运用水平。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范围的探究显着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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