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举措
2014-08-07李培林
观察与思考 2014年1期
□ 李培林
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举措
□ 李培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改革新举措,都值得深入探讨。
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 国家治理体系 重大改革举措
一、关于国家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这一重大判断的提出,是对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治国学说的新发展。其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新提法,把它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社会上和学术界引起热议,也有各种各样的解读,我谈谈自己的理解。
早在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中就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我觉得,这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就可以理解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20年代初,正好是约30年,所以说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在落实邓小平同志这一高瞻远瞩的设想。……
登录APP查看全文
